第2章

“本台记者报道,于9.26号吕州市高速路道发生车祸的死者,经热心市民爆料,罹难者是已故歌手程飞的遗孀。”

“歌手程飞是一名公益人,一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

“他曾义演300多场,义工服务超过6000小时,资助山区贫困儿童183名。”

“更是无私捐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认养孤儿37人,捐助金额超过300万元。”

……

晚六点钟,

CXTV新闻频道准时播报。

报道的第一则新闻,

就是前段时间吕州高速路的车祸事件。

当时,

吕州高速路车祸事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甚至都没有上报纸。

因为,

高速上发生车祸十分常见。

但距离车祸案发一个月后,

央台却突然接到了热心市民的爆料,

原来,

吕州高速路车祸的死者,

竟然是已故歌手程飞的遗孀。

程飞,

在世的时候虽然不是一线歌手,

但因为他默默致力于公益事业,

被媒体爆出公益善举后,

他也因此荣获了很多政府颁发的奖章,歌手程飞的名字也越来越广为人知。

但是好人不长命,

年仅37岁的程飞因为胃癌去世,

当时有很多热心人士还在网络上发起了祭奠活动,

用来纪念程飞。

他的老婆郑女士也在媒体面前公开表态,

会继承程飞的遗志,

将公益事业继续下去。

但是没有想到,

时光一晃而过,

郑女士竟然也因为车祸去世了。

当央台播报出这个消息后,

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越来越多了。

“据警方调查,程飞遗孀郑女士于9.26晚途径吕州高速路时,因突来的石子击中面部,失去意识,进而导致车祸。”

“大家都知道,受到惯性的石子,以及汽车高速的动力,两者的力叠加到一起,能量非常恐怖。”

“因此,根据警方模拟的现场还原视频。”

“石子直接击碎了汽车的前玻璃,击中了郑女士的面部,或间接造成了死亡危害。”

“因为现场监控失修。”

“所以并没有证据直接表明,郑女士的直接死因是由于石子击中面部,还是车祸导致的二次伤害。”

“而高速公路上,为什么会有石子突然袭击车辆呢?”

“根据警方的取证口供,9.26号晚间,一名未成年少年由于抑郁,来到吕州高速路无人区排解心情。”

“当事人无意将石子丢了出去。”

“但阴差阳错,却导致郑女士失去了生命。”

“本台记者提醒各位观众。”

“高速路是危险区域,个人任何的裹挟安全隐患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大家要三思后行。”

“另外。”

“青少年抑郁是群体现象,本台呼吁观众,家长们需关注青少年抑郁群体。”

“及时疏导青少年抑郁刻不容缓。”

“最后。”

“让我们,为致力于公益事业的郑女士默哀。”

“愿天堂没有疾苦。”

……

央台播报的这则新闻刚结束,网络上的热度就像乘坐火箭般上升。

有关于吕州9.26车祸的网民关注度极速攀升。

甚至,

程飞,郑女士,以及吕州高速路车祸,

三者形成了网络关联词。

只要搜一个,

就会自动关联推送相关新闻。

而各大主流新闻平台,

微博、知乎、贴吧、虎扑……

网民们展开了相关话题议论。

“哎,前段时间还听说了郑女士去山区捐款的新闻,没想到……”

“程飞两口子一直致力于公益,然而都是英年早逝,真的太可惜了。”

“这是什么世道,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

……

一开始,

各大媒体平台上,

网民们都在为郑女士的离世叹息。

但是在九点钟的时候,

斗音平台突然有一则视频爆火了。

视频内容是,

关于9.26号吕州高速路车祸案,

郑女士的死亡原因,

扔石子的未成年人该不该受到惩罚。

这则爆火的视频,

再度引起广泛讨论。

“熊孩子,敢在高速路上扔石子,心眼太坏了,我支持判刑!最好是无期。”

“对,必须判刑,家长也有连带责任。”

“判刑?怎么判!他还是个孩子。”

“孩子怎么了?要我说,该判刑判刑,该枪毙枪毙,一命偿一命。”

“你们没听警方报道吗?人家患有抑郁症。”

“患有抑郁症的人,很多行为就会不受控制,也许这孩子主观上不想伤害别人。”

“而且警方也说了,人家可能是无心之举。”

……

网络上,

网民们基本上分为了两派。

第一派,支持判刑,人数占比九成。

而另一派少数人,

则认为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还是未成年人,无法判刑。

当网络上,

关于熊孩子是否判刑讨论的热火朝天时,

有人爆出了,

9.26吕州高速路未成年扔石子车祸案的庭审时间。

两天后,

也就是10.25日,

将于吕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庭审。

只要是当地公民,

都可以去旁听。

另外,

网络上也将同步播出庭审画面。

做到民众知情,

公开公正。

与此同时,

所有网民都开始关心为郑女士诉讼的律师是谁。

然后知乎最先有人爆料,

由于郑女士的经济都用在了公益事业上面,

离世后并没有钱去请律师。

因此,

政府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则爆料的真实性被验证后,

支持熊孩子判刑的网民们,情绪立刻低落了下来。

“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有人懂吗,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一分钱一分货。”

“律师的能力和律师费是挂钩的,免费的律师都是菜鸡,法庭对线时,纯纯的经验宝宝。”

“楼上说的对,只有不出名的律师才会接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么说……熊孩子受不到应有的惩罚?”

“我是法律从业人士,从专业角度来说,这则案子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未成年人,尤其是患有抑郁的未成年,都会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严重的,会送到管教所进行思想教育。”

“至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都会当庭释放,日后由父母日常监督管教。”

……

支持判刑的网民们听了专业人士的讲解,

心灰意冷。

而紧接着,

微博的终极爆料,又让他们的内心雪上加霜。

“9.26吕州高速车祸案庭审人员资料。”

“原告:郑女士。”

“被告:何天一。”

“原告律师:林川,实习律师,刚刚被新阳律师所辞退,辩护次数零。”

“被告律师:张昌明,吕州排名第三的金牌律师,顺风局庭审辩护胜率百分百!”

……

当这则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