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么多人围观着,她可不敢真这么做。
因为流氓罪被送去吃花生米的死法,可不比上一世的那种要光荣。
只是她那不安分的小手,早就不听话地朝宋瑾泽伸了过去。
顾浅浅吓得一个激灵,用尽全部的自制力,才勉强把方向改了,握住男人的大掌。
唉……怕是柳下惠,也不过如此了。
宋瑾泽的大掌带着厚厚的老茧,摩挲起来,还挺舒服的。
感觉到在自己掌心里作乱的小手,宋瑾泽脸色柔和了些。
他轻手轻脚的,将半靠在自己怀里的小姑娘扶坐起来。
这样的姿势把她看腹肌的视线,都给挡住了,顾浅浅可惜地叹了口气。
宋瑾泽寒眸闪烁,嘴角勾起抹微不可查的弧度。
刚刚小知青的视线那么灼热,都快把他身子燎燃了。
他想注意不到都不可能。
早知道小知青这么喜欢他的身体,他就每天穿着背心在她面前转悠了。
哪还用天天躲在暗处着急上火。
“好你个宋瑾泽,竟然敢仗着是大队长的儿子,欺负我们来支援乡村建设的女知青,你是想吃花生米是吗?”
潘永胜看着他们两个之间的气场,有说不出来的腻歪。
又气又急,声音都狰狞扭曲了。
虽然好几十年,都没听到这声音。
但顾浅浅怎么会忘记,这折磨了她整整两年的噩梦。
当初她嫁给潘永胜后,这男人就立刻变脸,嫌她脏了。
连她的手指,都不愿意碰一下。
每天口口声声说她嫁过人,是双脏到令人作呕的破鞋。
只有他太爱她,才会把她娶回家。
不过两年的打压,就将曾经过于傲气的她,变得唯唯诺诺。
哪怕只能每天在床下打地铺,也还是为了讨好潘永胜,背着父母、哥哥,把一颗肾给了,他患上尿毒症的母亲。
可她的身体却出现了,特别严重的后遗症。
潘永胜利用她,得到了想要的一切。
就迫不及待的摆脱她这个累赘,甚至干脆痛下杀手。
浓烈的恨意在心上翻涌,控制不住地喷薄而出。
顾浅浅猛地抬头,双目赤红的看向站在围观群众最前面,那个满脸怨毒的男人。
他身上穿着的外套虽然有些旧,但远比村子里其他人,那都带着补丁的衣服要强很多。
尤其是一丝不苟扣着的外套领口,还露出白色的衬衣领子,配上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不过顾浅浅却知道,他这外套底下,不过是个白色的衬衣领子,扣在里衣上充充场面罢了。
真是虚荣又可笑。
“滚!你从城里来的,会不知道宋同志是在给我做人工呼吸?他是在救我的命,才不是欺负我!”顾浅浅抱着宋瑾泽的外套,身体下意识地软靠在他身上。
像是因为落水后,失了力气似的。
察觉到她的亲近,宋瑾泽的心像是被什么轻轻撞了下,不自觉僵直了身子。
虽然过于亲密了,但这么多人看着,也不能刻意去把小知青扶好。
他只能把这股躁动化成凶狠。
射向潘永胜的目光,寒芒瘆人,如同只恶狼。
吓得他腿都哆嗦了,却强撑着回瞪。
那一脸悲愤,仿佛是个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
看得宋瑾泽想要站起来,把他摁在地上揍。
不过身上还靠着小知青,他可舍不得为了潘永胜,破坏这难得的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