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余生,我只有与他不死不休

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晴人。

听他的指挥,弄的黑料缠身。

全网咒骂我卑劣**。

可清白高尚的我,没钱救我妹妹的命。

我的妹妹啊,用农药终结了姐姐的不堪。

余生,我只有与程不予不死不休。

我做了程不予五年的晴人。

如今他不需要我了,轻飘飘地踩住我的长发。

「林青青,莫不是在我身边待得久了,以为我对你动了真情吧?

我一早就告诉过你,你只有做晴人的命。现在,滚吧。」

在他眼里,我就是个恶毒女二,是个人人喊打的烂人。

上到男女老少,下到五岁幼子,没有一个人不讨厌我。

只要看见我,他们就恨不得弄死我。

在他们眼里,我是横在影帝和影后之间的第三者。

是放浪成性,只知道勾-引程不予的**。

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眼中天神般的程不予,私底下才是那个恶心至极的小人。

认识程不予,是在我七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的他还叫陆铭,还只是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被母亲打得浑身青紫的苦命小子。

他的父亲因为奸杀罪,判了枪决。

连带着妻子和儿子也臭名昭著,在家乡混不下去了,才隐姓埋名躲到我们这里,试图开启新的生活。

程不予的家里整天都有形形**的男人。

他母亲从那些人身上赚来的钱,改天就被全部换成了酒水。

她一喝醉了,就打他。

清醒之后又抱着他说对不起。

但是她又离不开酒,如此,天天都是恶性循环。

就是在这样天昏地暗的日子里,我给了程不予生命当中的唯一一点光。

若是我知道程不予今后是这么报答我的。

我绝对不会那个寒冬腊月的夜晚,对穿着单薄秋衣,蹲在路边瑟瑟发抖的程不予说出,「你饿了吧,要不要去我家吃饺子。」

当时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真觉得自己善良得好像天上的仙女儿。

可谁曾料到,我为自己引来一匹嗜血的饿狼。

程不予在初中毕业之前,几乎都是在我家蹭饭。

严格算来,我两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中考之后面临高中,高中要到县城里面去,将会产生一大笔的开销。

但是他母亲赚的那点钱,连喝酒的钱都不够,怎么可能够他念高中。

中考后的那个假期,他突然就不见了,仿若人间蒸发一样。

不论我如何想尽办法,都联系不到。

打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甚至他妈妈去世也没有看到人影,都是我们家去操持的葬礼。

再次见他,是在大学室友的手机壳上。

我瞧着有点眼熟,便问道:「这是谁啊?」

室友误会我感兴趣,疯狂安利。

「哎呀青青!这你都不知道,新出的偶像男子团体SK呀!我告诉你,入股不亏的,特别是他们的队长,简直就是全能ACE,粉上简直超值的好吗!」

我看着舍友手机壳,中间那人的五官,几乎要与年幼的程不予重合,我随即挥掉脑海中的猜想。

怎么可能啊,那可是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