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六个男人安静了一会儿,其中一个递上照片,“这是我儿子的照片。”

“这是我儿子照片!”其他人纷纷递上精挑细选的照片。

秦歌接过照片,看了两眼,都是陌生人,她轻微脸盲,记不住谁是谁,对于她来说人就分为两种,天才跟路人。

江朗明:“你选择先去谁家住?”

“我家!”

“……”

秦歌将照片收好,“既然是我父亲订的婚约,我会考虑。”

事实上,跟这六位不知名的未婚夫比起来,她跟方云澜比较熟一点。

国家担心她眼里只有研究,忽略了终身大事,为了解决她的后顾之忧,都给她分配好男友了,就是今天早上脱光了爬她床的那位。

技术部的一把手,另外的身份暂时未知,因为她不关心,要是她在意,一定能够知道他的另外几层身份。

“你慢慢考虑,我们可以等你。”

“不用等我,我不会做饭,不能招待你们。”做饭对于她来说就是浪费时间。

一到时间会有国家指派的专门营养师给她制定营养套餐。

“没关系!我们可以自己动手做饭!”

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大佬们纷纷挽起袖子,准备进屋给她做饭,这要是被外界的人知道了,指不定得惊掉下巴。

“不用,最后一项研究马上就可以收尾。”收尾之后,她打算跟上面申请退休,去城里住一段时间,解决一下困惑了她许多年的事情,那就是父亲生前留在那个女人手中的手札到底写了什么东西。

“行!那我们不打扰你,我们马上就走!”

人前高不可攀的男人们不敢多打扰,给秦歌留了一堆小玩意儿就开车离开了。

离开的时候,几个老头又争吵起来,认为自己送的小玩意儿秦歌最喜欢。

第二天——

林月芬开车来到乡下,下车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生怕灰尘脏了她脚上昂贵的鞋。

根据住址,她来到了秦歌住的小竹屋,看到小竹屋的构造,她有些惊讶,屋子周围都很干净。

她推开竹篱,进了屋子,看到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门口摆了一个方鼎,方鼎里面种了些豆芽。

身后传来毫无情绪起伏的女声,冷冷清清的,“你是谁?”

秦歌刚从田里记录新植株回来,身上还有泥。

听到声音,林月芬的鞋跟刚好卡在木地板的缝里,她使劲拔鞋跟,用力过猛,拔出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方鼎旁边的花瓶。

花瓶倒地,碎了。

不过是地摊上的破罐子,月芬倒是没有在意,镇定地转过身去看向身后的秦歌。

她的裤腿上有泥,鞋上都是黄色泥土,脸上还有泥点,但是皮肤却很白,肉眼可见地细腻,跟月芬印象中农村人的粗犷有些出入。

但是脏确实是真的脏,这就是农村。

“歌儿,是我。”林月芬怕秦歌身上的泥沾到自己名贵的衣服上,没有敢靠近。

秦歌直直地走过去,林月芬后退了一些,防备地看着秦歌,生怕她弄脏自己的衣服,要不是为了……她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地方。

秦歌走到碎掉的花瓶面前,拿了扫帚去扫碎片,然后将还没有完全碎掉的部分竖起来。

“这瓶子不值几个钱,都已经碎掉了,丢了吧。”不过是几十块的瓶子,都已经磕坏了,还不舍得扔,要是别人知道她有这么一个女儿,过着这样的生活,太丢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