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病院的第三年,丈夫宋世安终于派人来接我。
此时,我已经被绑在精神病院的的院子里被暴晒了整整三天。
我全身被晒成了焦炭色,身上的皮肤如鱼鳞一般,泛起白花花的皮。
在这三天里,我唯一喝进去的液体,是另外一个有精神病的女孩,无意间割开她的手臂,流进我嘴里的血。
我就靠着这一口血撑了三天,我撑不下去了。
这里,对我来说是人间炼狱,是最黑暗、恐惧、无望的无间地狱。
只要被关进了这所精神病院的人,就不能再被称之为人。
我们是动物、是物品、是随意可以摔打消耗的廉价东西。
我们是医生护士们发泄的对象,是别人可以随意取乐、肆虐的动物。
在我被暴晒的第二天,我看到那个有着一头金发,圆脸俊秀的男人,被十多只鬣狗撕成了碎片。
在他临死前,一直在哀求,请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放了他。
可那些人又怎么会在意她的死活呢,他和我一样,也是被最亲近的人亲自送进来,进行治疗管教的人呀。
他们哈哈大笑,看着男人求饶,如同看着一只拼命想要回家的蚂蚁。
我看到他拼命的哀嚎,抱着被撕破的肚皮,与鬣狗撕打,可他瘦弱的身躯,怎么敌得过锋利的獠牙。
他滚烫的血溅到我的脸上,我拼命的伸出舌头去舔,也够不到一点,只能任由她的鲜血在我脸上干涸。
你们小时候,应该都玩过蚂蚁吧。
拦住它的去路,让它走投无路,然后用水浇它,用火烧它,然后扯掉它的四肢,把它捏在手里,看它挣扎,最后,狠狠一碾。
小小的蚂蚁成了粉末,而你们只是拍拍手,像是拍掉手上的灰尘。
现在,我们就是这样的蚂蚁。
在这个诺大的精神病院里,究竟谁是疯子,谁是正常人,我都分不清了。
有可能你正在吃着饭,就会有人抡起餐盒将你砸得头破血流。
也有人会笑嘻嘻的从楼上一跃而下。
医生会变成病人,病人会变成医生。我无时无刻不在恐惧、忧虑中渡过。
还好,我要解脱了。
我掀开眼皮,耀眼的太阳挂在正中,天空蓝得如此纯净,如同我那刚刚出生孩子的眼睛。
我大概是要死了,我想起了,才活了一个月的孩子。
可这时候,宋世安竟然派人来接我了,他要带我回家。
我不想离开这里,我不知道宋世安还有什么手段来折磨我,我宁愿死在这里。
如果我能立刻死在这里,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要带我回去,他不是恨我入骨,巴不得我早早死去么?
可是,我连死去这个愿望,都变得如此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