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女朋友了?”她呼吸急促,却竭力让自己平静,“你不是不喜欢女孩子靠近的吗?”
“她不一样。”
说完,他再次将手里的礼袋递给她。
于是,来不及多问,她只能走进女厕所。
很快,林念婉便换好出来了。
她一头长发披肩,皮肤白皙,穿着温柔的裙子,脸上化着淡妆,是和林听晚截然不同的两种形象。
“你就是斯年的发小吧,他老跟我提起你,刚才谢谢你啦。”
林听晚不知该摆出何种表情,挤出了一抹难看的笑,“不用谢。”
这时,她看了一下表,连忙道:“我和斯年的电影快迟到了,我就先出去了,你等会自己打车回去吧。”
说完,她快步跑了出去,找到人群中那个身长玉立的少年,亲昵的牵住了他的手,而素来不喜人亲近的少年,此刻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两人一起朝着检票入口走去。
林听晚没有离开,反倒是目光一直追随着那人转身离开的身影,一如过去的很多年。
她和裴斯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林听晚从小就喜欢他。
但裴斯年太优秀了,出众的长相,卓越的家世,让他从小就身边围绕着众多女生,导致他不胜其烦,最后更是发展到讨厌一切女孩子靠近自己。
于是林听晚另辟蹊径,她剪掉漂亮的长发,扔掉所有好看的裙子,陪他打球,陪他玩各种极限运动,陪他喝酒,把原本漂亮夺目的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假小子,以“兄弟”的身份留在他身边。
她就这样守了裴斯年十年。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会接受另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来时期待满满,离开时失魂落魄。
林听晚回到学校,才忽然觉得右脚脚踝有些刺痛,低头一看,是前两天打球时拉伤的地方又肿了起来。
刚才去电影院,她跑的太急,害得伤口复发了。
林听晚忍着痛去了校医室。
她的妈妈正好是云城大学的校医,看着女儿腿上脚上的旧伤,顿时一阵心疼。
一边给她擦药,一边数落,“我早就说过让你不要再打篮球了,你那头发也赶紧留回来,你看看你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正是爱打扮的年纪,把自己弄成这样子到底是为了什么,你知不知道你这双腿再晚来几天就要废了!你别管了,我今天就去帮你退掉那破篮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