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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的第二天是张婉儿的生日宴。

陈牧将自己从头到尾收拾彻底,走到玄关处,若有所思得看着我。

随后冷声道:「一会你和他们解释一下昨天为什么不告而别。」

我有些惊讶的瞧着陈牧,这是他失忆后第一次愿意主动带我去参加宴会。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我低沉着嗓子,有些为难。

昨天的不告而别,单纯是因为听到了让我不舒服的话。

「你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不就行了。」他眉头拧作一团,套上灰色西装,不再继续与我多言。

我裹上厚重的外套,跟在身后。

生日宴订在了高档的五星级餐厅,张婉儿脚踩红色高跟,身姿曼妙走进会场。

同学们殷勤的朝她打招呼。

而我,只能站在陈牧身边,安静地听着他们吹各式各样的彩虹屁。

「婉儿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当年还是平平无奇,现如今成了海归派大杀四方啊。」

「还真是,当年就属张婉儿最要强,果不其然,现在也算是商业界的佼佼者。」

他们各执其词,无一不是围绕着张婉儿当年的丰功伟绩,却唯独没有提及她苦追陈牧四年却被嫌弃的事情。

即使不说,众人心里也都清楚。

当年的张婉儿,从刚开学的时候就开始爱慕陈牧,就好比口香糖一样,缠在他的身边。

那会儿的陈牧并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极为厌烦。

即便是与我在一起后,她都会出现在我们必经的小路上,来一场有目的性的‘偶遇’。

从那时候开始,她看我的眼神里,永远充斥着敌意。

直到她后来出国留学,我和陈牧的生活才算风平浪静。

「哎呀。」

一阵呼声将我从回忆拉回。

不知何时,我手上的果汁洒到了外边,尽数倾倒在张婉儿的身上。

「对不起。」我下意识抬手,想要替她擦拭。

却不料,手臂被身边的陈牧拽住,硬生生甩开。

「程知节,你又在这添什么乱。」

他的眼底染上愠怒,狠戾得将我推开,「你为什么每次都要给人添麻烦。」

可刚才,我明明好端端的站在原地,根本没有乱动。

明明是张婉儿她自己扑到我的面前。

我想为自己辩解,但看着陈牧小心翼翼扶着张婉儿,我的喉咙就像被人遏制住一般,发不出任何声音。

「别怪知节,是我不小心碰到的。」

张婉儿慌忙擦拭着身上的残液,嘴角依旧保持着微笑,仪态端正,「你这么凶她,可不行啊。」

我狼狈地站在一旁,与他们显得格格不入。

「还站在这干嘛,不嫌丢人吗?」陈牧又一次将我往一边推。

这次我的脚正好踩在洒在地面的果汁上,一个趔趄,向后仰去。

手上的杯身比我先一步落在地面,碎块一瞬间迸发开来。

正好扎进了我的手掌心。

一阵酸麻刺痛从掌心传来,伴随着浓浓血水溢出。

周边的人赶忙将我扶起。

我忍着疼,瞥了眼陈牧。

他的脸上露出微不可察的担忧,转眼就又布满冰冷。

「真会惹事。」他不再看着我,而是转身拉着张婉儿的手去清理衣服上的污渍。

我站在原地,看着两人的背影,眼睛发酸。

周围的声音越发模糊。

我听不见他们在讲什么,只知道,我在陈牧眼里,不如张婉儿一件衣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