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年龄,他肯定是比不过余缺的了。余缺今年二十五岁,正是大好的年纪。
但他比余缺多活了八年,阅历比余缺丰富很多嘛,秦煜霆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论家世和财力,余家本来就不如霍家,更何况余缺的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余家的产业都由余缺的哥哥接手了,而秦煜霆则是霍家唯一的继承人,并且秦煜霆现在早已在霍氏集团大权在握。
不过余缺本来就对继承家产不感兴趣,他热爱摩托车机车,因此开了一家摩托车机车俱乐部,组建了摩托车车队,自己当上了老板,还会时不时去参加组织一些比赛。
今天余缺要带夏欢欢去看的就是他们俱乐部举办的摩托车排位赛。
如今余缺的俱乐部生意做的不错,加上余家的加持,如今余缺主理的俱乐部早已是京北最大的摩托车俱乐部,也算是在事业上风生水起。
但余缺的俱乐部和秦煜霆坐拥的霍氏集团相比,那还是有些不够看的。
秦煜霆原本以为自己在事业上也算是扳回了一成,但仔细想想,余缺的事业是自己热爱的。而秦煜霆所热爱的珠宝设计,早就在他二十二岁那年被他埋葬和割舍了。
至于接手霍氏集团的生意,秦煜霆自觉自己算不上讨厌,但也绝对不能说是喜欢。
于是在事业这一点上,秦煜霆好像还是输了。
不过秦煜霆唯独可以沾沾自喜的是,被他所舍弃的梦想,夏欢欢替他完成了,她完成的很好。
论外貌,余缺和秦煜霆完全是两种风格。
余缺不羁中带着热情,而秦煜霆则是成熟中带着冷漠,不过他们倒都是不可多得的帅哥。
论对夏欢欢的喜欢,秦煜霆觉得他作为一个外人,无法评判余缺对夏欢欢的感情。
但如果要论对夏欢欢的了解程度,如果秦煜霆说第二,那就没有人敢说第一了,毕竟夏欢欢可以算是秦煜霆看着长大的。
就在此时,余缺终于上前一步,按响了夏欢欢家的门铃。
秦煜霆被那清脆的门**打断了思绪,他抬手看了一下腕表,指针正好指向九点三十分。
夏欢欢适时地打开了门,秦煜霆也不由得被她吸引住了视线。
夏欢欢今天本来是想穿裙子的,但考虑到余缺今天是骑机车来接她,她穿裙子多少有些不方便。
于是她一改从前的甜美风格,从衣帽间里翻找出了自己的牛仔外套和铅笔裤,也准备配合余缺酷一把,甚至于连头发都用卷发棒烫成了**浪。
秦煜霆看出了夏欢欢的精心打扮,心里不由得有些酸溜溜的。
他没想到,夏欢欢竟然会为了余缺而改变自己的风格,于是秦煜霆又在心里给自己的胜算扣了两分。
夏欢欢这样的装扮,余缺也是眼前一亮,她邀功般的转了一圈,问道:“怎么样?酷不酷?”
余缺笑着点了点头:“酷,欢欢果真穿什么都好看。”
夏欢欢笑了笑,跟着余缺走到了他的机车旁。
余缺拿出一个全新的粉色头盔递给夏欢欢,说道:“欢欢,这是我特意为你准备的专属头盔,和我的同款不同色。”
秦煜霆见状,原本端起茶杯的手都顿了顿。
这下完了,夏欢欢最讨厌的就是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