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我出了一身冷汗。
我是被疼醒的。
骨头缝里泛起的尖锐疼痛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
医生说,我的癌细胞已经扩散至全身,活不过三个月了。
他建议我看开点,趁生命最后一点时间,该吃吃该玩玩,尽量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
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拼命忍着疼,迷迷糊糊地想,应该是刚满十八岁那年,不该遇见的霍川吧。
早知道我会死得那么早,当初就不该招惹他。
霍川比我大一届,我进大学时,他已经是个校园名人了。
他不仅成绩优异,履历优秀,还有一张极为出众的俊颜。
作为一只颜狗,我毫无疑问地被他圈粉了。
从教室追到社团,从校内追到校外,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他。
当时,身为我闺蜜兼舍友的林笑涵还劝我别这么恋爱脑。
她说:“男人光好看有什么用?你不知道他家很穷吗?我告诉你,穷男人给不了你什么,只会让你倒霉。”
当时听到这句话,我都愣住了。
因为前一晚上,我还从霍川嘴里听到林笑涵的名字。
“姜媛,你别白费力气了,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那时没听懂,还傻乎乎地问了句:“那你喜欢什么类型?我可以为你改变的!”
“林笑涵。”
提到这个名字时,霍川永远冷淡垂下的嘴角竟缓缓勾起,露出几分柔和的笑意:“我喜欢她这样的。”
犹如告白的话让我当场愣在原地。
我没想到,他竟会喜欢上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