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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十五年的侯府嫡女,直到侯府的真千金被找回来。

她要侯爷将我被贬为庶女,废了郡主封号,代替我入宫为妃。

“姐姐,你认了吧,我是天命!”

成婚那日,真千金欢天喜地进宫,我则嫁到竹马家。

竹马在我唇上落下一吻:“不枉我费尽心思寻她回来,老皇帝如何能配得上你。”

后来竹马登上皇位,我的剑挑起真千金的下巴。

“妹妹,天命在我。”

01.

谢挽宁闯入我的院子,二话不说扇了我一个巴掌的时候。

我正在喝茶。

茶杯被打的摔到地上,四分五裂。

下人们随着茶盏的破碎,乌泱泱跪了一地。

我朝着那趾高气昂的女子看去,丫鬟春桃立马低声开口:

“郡主,这是侯爷流落在外的女儿,还没来得及跟您说。”

“哦。”

我掸了掸衣衫上的茶叶,再没给那女子一个眼神。

谢挽宁看不惯我的淡然,冲上前将我揪起:“郡主?凭你也配?”

她恨毒的目光如毒蛇一般缠在我身上:

“若不是当年咱俩被稳婆掉包,现在该是我坐在这郡主之位!”

“你抢了我十五年的人生,你还给我!”

说着,她狠狠将我一甩。

可惜,我是习武之人,她这点力气对我来说根本没用。

我站在原地,除了衣襟稍乱,面不改色。

于是谢挽宁更加生气,“谢挽晴,你是哑巴吗?”

我看着她气的脸都红了,不禁呲笑一声。

然后一个巴掌甩过去,打的她偏了头。

“妹妹,和长姐说话要有礼貌。”

侯府人人都知道,我不是个好相与的。

我为人清醒,从懂事开始,不用人督促,我就夜以继日的学习。

琴棋书画,女红刺绣,甚至就连剑术,我都精通。

在我的记忆里,我很少出去玩。

比起赏花看戏,我更喜欢骑马涉猎。

因为我知道,我爹是世伯侯,我是他的嫡女,安阳郡主,将来只有一条出路。

嫁与皇帝为妃。

虽然皇帝已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可谁在乎呢?

我自知道了我的后路,便只有一个想法——

既然要入宫,那我就去做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

我要当皇后。

宫中朝见,我是善诗书,通文采的侯府嫡女。

但私下里,我是个精通兵法,耍的一手好剑的安阳郡主。

我的竹马黎砚曾说:“挽晴,我从未见过我你这般的女子,当真是不像话。”

我将箭矢上的小兔子拔下来,带血的箭“嗖”的一声朝他射去。

“女子什么样,是你们这些男子定义的吗?”

他侧头轻松躲过,坐在高头大马上欣赏的望着我。

“可我就喜欢你这样子,真的不用考虑嫁给我吗?”

我认真将他端详:“你倒是也行,但你能让我做皇后吗?”

他默不作声。

我低头看了眼已经咽气的兔子:

“没劲,我们去射猛虎!”

那日我活捉了两只老虎,我爹高兴的顺着我的发:

“有挽晴这样的女儿,是我之幸!”

那时他将我视为骄傲,可如今,他将我视为谢挽宁的阻碍。

因为我打了谢挽宁一巴掌,他命嬷嬷将我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数十下。

眼中满是嫌恶,他冷冷道:

“谢挽晴以后继入侧夫人名下,如此不懂规矩,只做个庶女罢了。”

我擦去嘴角的血迹,抬眼往上看。

谢挽宁坐在爹爹身边,正得意的看着我。

我眯着眼望进她的眼中,什么都没说。

妹妹啊妹妹,你以为嫡女那么好当吗?

望你能够坚持下来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