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夫君死后。
夫君的宗族抢走了我的家产,我向县令伸冤,但县令却夺走了我的牌坊金。
只有我什么都没有了。
后来,夫君复活了。
但我的脸色却变得煞白。
因为夫君不是别人杀的,是我杀的。
1
夫君殴打完我,就进屋睡觉了。
他躺在床上,睡得香甜。
可是夫君的拳头上还沾着,打裂我眼角的血迹。
我定定看他睡着的模样许久,拿起了一根结实的麻绳。
我不想再挨打了。
我颤抖着手,将麻绳绕着夫君的脖子一圈又一圈。
夫君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看到我的动作,我立刻拉紧了麻绳。
夫君不死,死的就是我!
他会打死我的,我没有退路!
“毒妇!”
夫君挥舞着手臂拽住了我的头发。
一股剧痛从头顶传来。
很疼!
头皮都要扯掉了。
但我不敢松手。
因为我更害怕被夫君活活打死。
直到夫君不再挣扎,我又用麻绳勒了好久才松手。
夫君面色通红,硕大的眼珠子瞪着我。
他手心里还攥着,从我头上扯下来的大把头发,上面还带着沾血的大片头皮。
头皮很痛,但夫君死了,我松了口气笑了。
我随手理了理散开的头发,想先将夫君尸体藏起来。
等入夜了,我再将他拖出去埋了。
但刚将夫君尸体藏进柜子,关上柜门的时候,我却迟疑了。
夫君身上衣衫的料子是极好的。
若是将上好的衣衫埋进土里,岂不可惜,所以我将夫君身上的衣衫扒拉了下来,赶忙关上了柜门。
2
**的夫君被我埋在了少有人去的山里。
里面常有野兽出没。
但刚回到家,我便后悔了。
不是后悔杀了夫君,而是才想起来,我没将夫君的脸划烂。
那样,即便夫君的尸体被发现,也没人认得出夫君。
夫君许久未回家。
还不等我装模作样去官府报案,夫君的族人先闯入了我的家中。
“什么你的?你一个孤女能有什么?”
“这是我们朱家的东西,连房子都是我们朱家的!”
一个朱家族人嘲讽我。
另一人催促他:“别跟她废话了,赶紧拿东西!”
“拿晚了,好东西可全都没了!”
“来嘞!”
他们猖狂笑着,人多的挤满了我的家。
我浑身发冷。
夫君死去时穿的衣衫就被我放在床上。
若是朱家族人发现上面的血迹。
我不敢想。
疯了一般冲进屋子。
刚好看到,朱家族人拿起了床上的昂贵衣衫,双眼放光。
“不要!”
“这是夫君留给我的唯一念想。”
我死死抓着衣衫不松手,根本不敢让衣衫展开。
“松手!”
那个朱家族人怒瞪我,狠狠一脚揣在我的胸口。
但我死死咬牙忍着。
我含着泪,哀求:“这是我夫君生前最喜欢的衣衫,求求你们,不要拿走。”
“你们去拿别的东西,我不拦你们,我不拦你们......”
见我死不松手,那个朱家族人瞪了我一眼,就着急去抢别的东西了。
我表面哭的涕泗横流,但却松了一口气。
这次,我缩在了角落里,一动不动。
生怕再有朱家族人瞧上我怀里的衣衫。
3
朱家族人带着值钱的东西离开了。
屋内空荡荡的。
倒是地上一片狼藉,但那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
我扶着墙起身,双腿发麻。
但还是一步一步走到灶台边。
我将怀中衣衫展开,团着的赫然是大片血迹。
这沾血的衣衫再好,我也不敢留了。
我烧掉了那件衣衫,亲眼看它化作灰烬。
但夫君的族人,仿佛蚂蝗一样,不将我敲骨吸髓,誓不罢休。
他们又来了,看我的眼神充斥贪婪。
“尧娘,你与堂哥感情深厚,不如去陪堂哥!”
我大脑里一片空白。
眼睁睁看着他们向**近。
不!
我不要死!
一瞬间的爆发,让我撞开一个突破口。
我逃出家门,朝深山跑去。
因为村里的人根本不会救我。
原本危险的深山此刻成了我唯一能寻求庇护的地方。
朱家族人在身后追赶我。
我不敢慢一步,更不敢向后看一眼。
我逃进了熟悉的深山。
利用山里的地形障碍阻碍朱家族人想要杀死我的脚步。
但朱家族人也熟悉这里,紧跟在我身后不放。
直到我为了活,进入大山更深处。
朱家族人才不敢再追了。
大山的更深处,人迹罕至,野兽众多。
朱家族人不想因为我而冒生命危险,他们也不觉得我能活着出来。
为了保险起见,还留了部分朱家族人守住了深山向外的那唯一的通道。
4
后来,我才知道朱家族人杀我,是因为打起了牌坊金的主意。
朝廷是鼓励女子受辱后自杀,丈夫死后妻子殉情,自杀的女子会被朝廷赞誉“烈女”。
“烈女”便有贞节牌坊。
这贞节牌坊一向是朝廷发放银两,乡里自己建造牌坊。
一女子便可发放六十五两白银。
朱家族人打算将我的死,包装成殉情,然后向朝廷索要牌坊金。
六十五两白银可以建造一座不错的贞节牌坊。
但朱家族人决定吞了大半牌坊金,再随随便便给我建造一座劣质牌坊。
为什么我会猜到朱家族人的心思。
因为当我从深山死里逃生出来,就听到路人赞誉我的殉情,而那牌坊金已然落入朱家族人手里。
我想笑,又想哭。
想到了守住通道的朱家族人,将我困在四面是山的大山深处。
想到了担惊受怕的日日夜夜。
那仿佛就在我耳畔响起的野兽吼叫。
我咬着牙往里走。
不知是哪路神仙眷顾了我。
竟让我平安的横穿了深山,还幸运发现了另外一条可以出去的小路。
我这才从那深山里逃出来。
我不敢回村子,去了县城,敲了鸣冤鼓。
县令是青天大老爷,为我主持公道,还喂了朱家人一顿板子吃。
朱家族人一瘸一拐的离开。
周围人都觉得县令大人是好官,一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
直到县令大人扔给我一个钱袋。
“本官心善,留你一两!”
原本的六十五两银子,变成了一两银子。
“大人!”
“大人!”
县令却露出不耐烦的嘴脸。
他摆摆手,官差就押着我,将我从官府的小门推了出去。
这里根本没人影。
官差得意洋洋:“给你还留了一两,是县令大人仁慈。”
“还不走!”
官差瞪我一眼,“最后一两,是也想留给我们兄弟吗?”
我攥着钱袋的手朝身后藏了藏,与官差们拉开距离,转身就跑。
身后是官差们放肆的嘲笑声。
5
我之前从未踏出过村子。
嫁人后,也只是操持家务和照料田地。
只从旁人口中听说过县令大人是如何威严。
我只是见识少。
不曾想过县令大人会贪污我的牌坊金。
但我并不傻。
若是县令大人向着朱家族人,朱家族人确实能献上30多两的贿赂。
可这哪有直接从我手中抢走60多两来得容易。
县令大人只用给我一两银子就封住了我的嘴。
因为我想活。
我能从几乎无人生还的深山中爬出来,县令大人又怎会看不出来我拼命想活下去。
也因此,他拿捏了我。
我不敢说出去,一旦说出去,我就要再次面临张开血盆大口的朱家族人。
我攥着那一两银子浑浑噩噩回了家。
村里的朱家族人仇恨看我。
因为这件事传了出去,原本许多和朱家族人定亲的姑娘都不愿意嫁过来了。
谁也不想落得和我一样的下场。
朱家人恨我恨得牙根痒痒,但终究顾及县令,明面上暂时不敢对我做什么。
只是家里被洗劫一空。
夫君的田产也早被宗族霸占。
六十五两的牌坊金真正在我手里的只有一两。
我该如何在一个敌视我的村子里活下去?
若是活不下去,要选择离开吗?
6
“尧娘!尧娘!”
这是静娘的声音。
我刚踏出屋门,就看到气喘吁吁的静娘。
静娘一脸高兴:“尧娘,你夫君没死!”
怎么可能?
我慌乱不已,勉强稳住情绪问静娘,“静娘会不会认错了人?”
“不会。”
静娘摇摇头,“你夫君就在村口,村里的人都看到了。”
静娘越说,我越慌。
我想要逃。
我差点杀了夫君,夫君会打死我的,我,我,我不想死......
但此时静娘接下来的话,让我决定赌一把。
“只不过,他好像没了记忆,都不认得村里人了。”
我咽了咽口水。
不记得。
是不是也忘记了我杀他的那段记忆。
若是我逃,就落实了我杀他心虚的罪名。
所以,我不能逃。
“静娘,我换一身衣裳再去见夫君!”
静娘了然笑笑。
我看得出来,她是真心为我高兴。
可等她离开,我骤然放松下来,手心已经出了大把冷汗。
只能赌一把。
我咬了咬牙,换了一身衣裳,去了村口。
到了村口,见到转身的男人,我心中的杀意一下抵达了顶点。
是夫君!
一模一样的容貌!
一模一样的身姿!
绝对不能让夫君恢复记忆。
我能杀夫君一次,就能杀夫君第二次。
7
回到家中,夫君让我给他煮野菜粥。
我手一抖,将断肠草混入野菜,一起加入了熬煮的粥里。
这碗毒粥被我端上了桌子,摆到了夫君面前。
夫君捋起袖子,端起碗,就要喝粥。
夫君熟练的动作,让我觉得莫名怪异,直到我看到夫君光洁的上臂。
这里明明应该有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痣。
“啊!”
我装作被桌子绊了一脚,将夫君手中的毒粥打落。
夫君看到额撒了一地的毒粥,一脸心疼呵斥我:“败家婆娘!”
“夫君,我再重做一碗!”
我装作胆小的模样。
夫君恶声恶气的呵斥:“还不快点去!想饿死我啊!”
我将夫君最讨厌吃的食物加进了野菜粥,他毫无异色,吃得狼吞虎咽。
我心中的怀疑越来越深。
今夜我决定去埋夫君的那里看看。
然而,入了夜,还不等我起身,我的身侧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尧娘!”
“尧娘!”
夫君喊我,我装作睡沉的模样。
突然感觉到夫君在靠近。
然后,一道呼吸打在我的脸上。
我能够察觉一道视线在打量我的眼睛。
我大气不敢出一下。
过了许久,那道视线移开,屋门传来“吱呀”一声轻响,屋内陷入沉寂。
我想看看夫君是真的离开了吗?
但我还是有点不敢睁眼。
就这样,过了许久,原本沉寂的屋内突然响起轻轻的脚步声。
“看来是真的睡着了!”
一瞬间,我吓出冷汗。
“咕咕!”
他模拟出两声鸟叫,这时屋外的门上传来细小的敲击声。
夫君出去开门。
我趁机摸索到了床上做针线活的针,紧紧攥在手里。
屋里进了人。
接着,就是翻箱倒柜的声音,持续了很久。
我的头顶传来两道声音,一道是我夫君,另一道是陌生的男音。
“这臭婆娘还藏得挺严实!”
另外一道声音也显得很恼火:“明天赶紧问问!你现在是那小娘们的夫君,她不敢不告诉你!”
“嗯。”
“话说,你是不是真爷们,怎么今天也没办了那小娘们?”
“光想着银两了,哪里还能想到那档子事,明天我就办给你看!”
......
耳旁是他们下流的轻笑声。
我攥紧了手中的针,一整夜都没敢入睡。
8
天还未亮。
我就起来砍柴做饭,将自己弄得灰头土脸。
夫君坐到饭桌上:“尧娘,你是将家中的钱财藏起来了吗?”
“夫君!”
我嚎啕大哭起来,“你走后,朱家人就把家中洗劫一空了,我连一件你的衣衫都差点保不住,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