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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唐南寻,大一入学到现在,一直喜欢。
当舔狗不是单纯为了卖蛋糕,还为了练习表白。
舔完第二十七个人后,我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刚想表白,结果东窗事发,唐南寻将我拉黑。
我的喜欢也没能因为他是个一次性谈七个女朋友的傻逼渣男而消磨殆尽。
相反,琳琳手握我当初做的PPT,以此要挟,让我当牛做马帮她养胎。
鉴于PPT里强*、吻*、睡*、奸*等大量词汇实在不堪入目,我妥协,答应她的所有要求。
所以这世上最大的傻逼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我反手给自己一个大比兜,洗漱完后匆匆入睡。
明早六点,我还得起床帮琳琳煲汤,七点前送到她家,还得在八点前赶到公司上班。
不仅如此,我还要在上班途中随时随地满足她的所有要求。
剥鸡蛋送牛奶,汤淡加盐菜咸喝水,下雨送伞天晴遮阳......事无巨细,就差没替她上厕所。
老妈子般的苦逼日子一连过了半个月,唐南寻体贴我辛苦,带我去餐厅休闲吃饭。
我困顿如老狗,夹了一筷子爱吃的美食后,勉强恢复些精神。
唐南寻作为一个傻逼渣男,唯一优点就是体贴,不仅记得住那七个女朋友的喜好,对我也是关怀备至。
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喝什么,冷热会提醒,节假日会送礼,工作上也从不为难。
所以才会导致如今局面,我知道他渣,但我舍不得不喜欢他。
除了爱财如命、嗓门大、好吃懒做、脾气大等等这些缺点外,我也不想再多一个粗鄙下流的名声,所以PPT不能被公之于众。
第二筷子美食下肚,琳琳的夺命追魂call【叮叮】响起。
我左手按右手,颤抖着艰难伸出手,不料中途出现第三只手,一把将手机扔进海鲜汤中,再捞出来时手机已经像汤里的龙虾,死得翘翘的。
是唐南寻的手,他让我快吃,吃完带我去买新手机,不用理会琳琳。
我心里暗爽,乖乖扒饭,心想唐南寻终于爷们一回。
结果刚吃完饭,我俩一同被琳琳拦截在手机店。
事实也证明,
啊哈哈哈,踢唐南寻,琳琳算是踢到棉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