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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粉红色的草莓发夹,像是我高中喜欢的那种。

地摊上,大概两块钱一个。

我猜,昨晚意识清醒的时候,他一定在想,只要他拿出这个发夹,我什么都会原谅他。

十七岁的时候,我在**上暗示沈晓川,谁给我这个发夹,我就会很喜欢很喜欢他。

可我不再十七岁了,我今年二十四,参加工作两年,每天穿的衣服都是黑白成套的西装,发型也是职场女人那款。

我不会再喜欢这种东西了。

所以,我轻轻捏过发夹,随手往桌上一扔:

“好,我原谅你。沈晓川,你放开我吧,我要去工作了。”

说完,我甩开他的手,大步跨了出去。

沈晓川没追过来。

他大概是生气了。

我又开展了和沈晓川的冷战。

这一年来,我们吵架越来越频繁。

无外乎关系到一个人,温九九。

我想起大学我和他异地恋的时候,两个人第一次吵架,也是因为温九九。

那年她和自己的初恋分手,哭着跑到沈晓川的大学来找他。

而他呢,丝毫不顾及我的心情,陪着温九九在外面度过了一夜。

被我发现之后,他无所谓地回我:

“我和她什么都没有,别疑神疑鬼一天天跟神经一样。”

那是我第一次和他吵架。

可三天,五天,一周过去了。

他都没来找我道歉。

朋友圈反复更新和温九九待在一起的惬意,配文是:

「最亲密无间的好友。」

于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自己太过分了,他交一个普通朋友,我也要去干涉吗?

谈了恋爱,就不可以和女生一起玩了吗?

我连夜飞过去找他求和。

那次,我错过了大学英语六级的考试。

年轻的时候爱着沈晓川,像飞蛾扑火一样地去爱,甚至让我为他付出性命,我想我二十岁的唐静,恐怕也会甘之如饴。

那时我甚至向他承诺,毕业后我会为他诞下一子一女,在家里操持家务,陪着他过简单安逸的日子。

现在想想,自己也真是够蠢的。

大学四年,我从来都是整个系里绩点第一名,老师说我天生能力强,在职场干一定大有作为。

我想或许某种程度,我应该感谢现在堕落的沈晓川。

如果不是他工作上碌碌无为,挣得薪水不够支撑我们这个家庭的开销,我也不会在职场上大杀四方。

年纪轻轻,就在公司有了一席之地。

只是还不够。

大四那年,为了陪沈晓川共进退,我主动放弃保研。

现在想想,这一切真够可笑的。

把男人放在自己的前途命运前面,值得吗?

当然是不值得的。

男人会为了别人放弃你,但学历不会,知识不会。

我想我还有机会,重新读我喜欢的专业,在梦校里面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我准备了考研的资料,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往市里面的图书馆跑。

至于沈晓川,有多远滚多远去吧。

一个月快过去了,我才又收到沈晓川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