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有爹娘的,我本不用家破人亡的,我本不用寄人篱下的,我更不用在乞丐堆里艰难谋生的。
是方明彦,是方家,让我失去一切。
我既已一无所有,那便没什么好失去的,
罪魁祸首也当尝尝我家破人亡的滋味。
高门朱户,鳞鳞大厦?
我偏要你坠下高台、十指沾泥!
我进了方府,怎么进的呢?
当然是卖身了。
说来可笑,当初我就是为了不被卖才离开季家,
现如今我倒是自己卖了自己。
华生劝过我,说卖了身就永远是奴籍了,
当乞丐好歹是自由身,实在不成当帮工也成啊,
只要我再过两年长到十四岁,
就可以去码头找活干或去酒楼当跑堂,不用再乞讨了。
我意已决。
脱去了那身乞丐服,做了方家的家奴,越发的卑躬屈膝。
最初不过是在外院做洒扫跑腿的活计。
方家的门房有四人,轮流换职。
一日,与来福一起当值的千升突然闹肚子,
门房只有来福一人,恰巧来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