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解释的。
比如,出事那天,爸妈都不在家。
比如,我和妹妹都是大半天没吃饭。她饿,我也没力气。
再比如,家里的烧水壶又大又沉。一时不慎,悲剧就发生了。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结论比原因重要。
我看着安雨的左脸。烫伤留下的痕迹已经很淡了。
只需要薄薄一层粉底就能遮住。
她不说,谁都不会知道,她曾经受过伤。
可她一定要我永远记得。
因为七岁时的事故,我从此就不能交朋友。不能享乐。不能在受气之后反击。
我说:“你们聊,我先回房间了。”这是我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生日。
但更郁闷的还在后面。
如果只是一个人疏远我,也无所谓。可是学校里慢慢传开,我是对亲生妹妹下手的狠人。
最让我崩溃的是,班主任取消了我的优秀学生名额。
她说,有很多学生的家长向她抗议。
能留我继续读书,她已承担了大量压力,何况是给我荣誉?我边哭边向老师恳求。“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老师,您教我一年多,您还不相信我吗?”厚眼镜片后的眼睛毫无波澜:“安晴,我相信你,可是很多人不相信。你也体谅一下老师的难处,好不好?”我无法体谅。
这件事折磨了我十年,我受够了。
从办公室出来,我站上天台:“如果我死了,你们是否愿意相信我的清白?“我不嫉妒安雨,我明明很喜欢她。“一切都只是意外。”老师确实吓坏了。
但有人却在起哄:“跳啊。你跳了,我们每人给你鞠躬道歉。”“不跳你说什么呢?”喊声一波高过一波。让我头晕脑胀。真的要跳吗?只差一个脚尖的距离,我就可以掉下去了。其实我胆子很小。
我怕高,更怕死。可是所有人都说我是凶手。……安雨用社会舆论给我判了死刑。
这与真正的死亡又有何差别?就在我沉思的时候,消防员扑上来,拦腰抱住我,将我带离天台。
爸妈自然也赶到了。见我平安,爸爸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喜悦。
而是狠狠地给了我一个耳光。“丢死人了。”
我立刻又开始后悔刚才没有跳下去。但,说不定,他见到我的尸体,也会先给我一个巴掌。
然后再骂一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