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他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妻子。
回去的时候保姆已经带着孩子睡觉了。
千千已经两岁了。
他的大名叫沈慕周。
是沈亦爱慕周只梨的意思。
从前只要想起这个名字,我的心口就会涌起来满满的幸福。
我依稀记得那时候沈亦眼里放出的光芒。
他说他第一次觉得,有东西是真正属于他的。
我和孩子的存在,让他本来被冰封的内心彻底融化。
可是沈亦,你现在还觉得我们的存在让你感到安慰吗?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伏特加。
那是一杯烈酒。
可我毫不在意的浇喉而入。
等沈亦回来的时候,我早已经浑身都是酒味。
“只梨,你怎么喝这么多酒。”
看着沈亦皱着的眉头,我伸手摸了摸他的脸。
“沈亦,你真好看。”
沈亦纵使双腿有残疾,但无法改变的是,他长相极其美貌。
一张比女人还好看的脸。
若非他双腿残疾,他一定是天之骄子。
我捧着他的脸,吻上了他的薄唇。
“只梨,你今天这是怎么了?”
他知道的,我很少对他这么主动。
他明显感觉到我的不对劲。
我自嘲的笑笑,“我只是觉得,是不是一开始我的选择就是错的,我帮了你之后我应该离开的,我不该留在你身边的,沈亦,我们根本不合适。”
沈亦抱住我,像是害怕什么让他恐惧的事情发生,“你不要离开我!”
我推开他,眼眶红了起来,“可你不在需要我了不是吗?十六岁的沈亦需要一个周知梨站在他的身前,但二十六岁的沈亦根本不需要,他已经强大到不需要被人保护在羽翼之下了,他有自己想要保护的人不是吗?”
听到这句话,沈亦放开了我,“你都知道了。”
我闭上了眼睛,眼泪流过了我的脸颊,“我听到你们在天台说的话了,沈亦你看她的眼神,和你当初看我一样。”
“不,或许不一样,你看我时是想让我把你拉出来,你在渴望我。而她呢,你看向她的时候是想拉她一把,你也在渴望她,渴望她的到来可以治愈你脆弱敏感的内心,她不强大,她需要你保护,她会让你觉得你是她的整个宇宙。”
“沈亦,承认吧,你已经不想跟我走下去了。”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沈亦痛苦的捂住了脸,瞬间泪流满面,“对不起只梨,我曾经真的很想跟你一生一世,可我只要一看见你,我就会想起你是怎么救我出泥潭的,一看见你我就想到过去那个不堪的自己,你的存在就好像在提醒我,我曾经就是一个阴沟里的老鼠!”
“我爱你,但这种日子我过不下去了。”
我站了起来,冷眼看着他,“沈亦,有些东西变了就是变了,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