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运气好,一枪打中,这才是真正的天胡开局!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一晚上,那头猞猁又来了两次。
赵鸣看见就放枪,一枪也没打中。
猞猁太过灵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天太冷,赵鸣不敢把手指头一直扣在撅把子上,回头得做个适合开枪的保暖手套。
直到天亮,那头猞猁才消失在山林里,拖走了一大块熊肉。
唐大虎气的直骂娘。
老子们拼了命猎的熊瞎子,那臭猫凭啥吃现成的?
刘晓华也嘟嘟囔囔,非说卖了熊皮、熊掌得淘换几把好枪。
哥仨要是人手一把56半,那猞猁还能全身而退?
赵鸣哄孩子一样,说咱记下这地方了,回头换了枪,再来找那头猞猁讨它那身好皮毛!
这货纯属忽悠人。
猫科动物虽然领地意识也很强,但贼拉冷的天,为了口吃食,谁知道那头猞猁会跑到哪去?
下次再来找,多半连根毛都见不到。
哥仨不敢耽误太久,又烤了点熊肉,吃饱喝足拉着爬犁就朝家赶。
零下二三十度的老林子,即便钻雪窝子铺熊皮,也是遭罪。
走快点,今晚就能睡在家里暖乎乎的火炕上。
下午五点,哥仨终于拉着爬犁走到了牙洼子村村口。
唐大虎和刘晓华各自整了一背篓熊肉,乐呵呵的呲着大牙笑。
熊胆要给赵成志治病,剩下的熊掌熊皮熊肉得拿去换钱换枪,哥仨回头分账。
“鸣子,我和小华有这老多熊肉就够了。”
唐大虎觉得背篓里那几十斤熊肉足够过个肥年了,分钱啥的不应该,要是能弄来枪,倒是必须给他留一根。
刘晓华也是这个态度:“鸣子,能猎熊全凭你的本事,俺们俩就是跟着出把子力气,真不能分钱!”
赵鸣不同意,也不愿意跟着俩憨货在村口掰扯,挥挥手回头再说。
拖着近二百斤熊肉回了家,赵家当时就炸了锅!
母亲刘翠兰拎起扫帚嘎达就打,赵鸣穿的厚,只当是扫灰了,咧着嘴瞎几把乐。
赵成志听见声出门看,惊的直咳嗽。
二妹赵芳懂事,拉着大哥眼泪汪汪,不停摸索,生怕赵鸣身上带着伤。
老儿子赵庆傻不拉几,拍着手叫唤:“有肉吃了!晚上吃熊肉了!”
要不说这人不能得意忘形,刘翠兰当即转移火力。
“我看你像熊肉!”
噼里啪啦,扫帚嘎达抽在了赵庆身上,这傻孩子吱哇乱叫,哭的震天响!
“凭啥打我?拥护啥啊!”
赵鸣看着眼前的母慈子孝,心底暖洋洋的,上辈子缺失的亲情,在这一刻得到了补偿。
一家子谁也没想到,赵鸣出门三天两夜,真就猎了一头熊!
你说你头回进山,打个松鼠啥的,就够可以了,咋还真的打熊啊!
牙洼子村好些年没出过猎户了,进山下套子的倒是有几个,动枪动炮的真没有。
以至于刘翠兰说出的话不靠谱。
用7.62毫米子弹的撅把子打松鼠?
一枪下去,毛都指定剩不下几根!
那玩意还是得下套子!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儿子拼了命猎回来的熊肉不能不要。
打发还抽搭着鼻子的赵庆出门请人,大伯赵成才一家,几个本家,关系好的,全都找过来,大家一起开荤!
这年头谁肚子里都缺油水,有点好吃的必然要叫上亲近的人一起尝尝。
这也是当年闯关东留下的习惯,爬冰卧雪苦寒之地,不抱团可活不下去。
作为一名[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爱好者,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通常情况下,这类文要么偏向主剧情流,忽视感情线的发展,要么过于偏重于感情线,显得离谱。但是《重生1979,带着全村赶山致富》不同,无论是剧情线还是感情线,都十分出色,让人看得特别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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