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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栀姐!”
我往动物保护站走,却突然被叫住,一阵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身头顶就被一片黑暗遮住。
“南栀姐,你脸都晒红了,我拿烈夏的帽子给你挡挡。”
“对了,动物站有什么忙是我帮得上的吗?。”
曲珍笑的开朗,背后的烈夏走过来,他还是一贯的清冷,但是语气多一些纵容。
“曲珍学的也是动物保护学,现在正好要实习,你们可以多带一下她,不要整天除了和动物玩其他什么也没学到。”
曲珍踩了一脚烈夏:“胡说!你就瞧不起我吧。”
虽然他还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但是这样的表情下少不了温柔。
刚来这里时,我也像个小姑娘似的,缠着他问东问西,他却总是冷冷地看着她。
我不论做什么,他都只是淡淡地回了几句。
好像一座常年不化的雪山。
只有当他骑上马时,才会把自己十二分热情激发出来。
现在面对着曲珍,却温柔得像水似的。
“你们找别人吧,我这会儿还有事情呢,抽不出时间来看她。”
我扯着一个尴尬的笑容继续朝着保护站走,心里陡然涌上一阵阵酸涩。
曲珍又从背后追上来,依旧是很开心:“烈夏刚刚拿到了第一,还有下半场比赛,明天赛马节闭幕,我们一起去看闭幕表演吧,听说还有很多新款烟花呢。”
我抬眼对上烈夏那双眼睛,阳光射进他的眼睛时,我眼神躲避,他酥麻的声音震得我耳朵疼。
疼到我的心几度痉挛。
“对啊,你不是最喜欢看烟花吗,可以一起去看。”
曲珍还扯着我的手臂讲了很多赛马的故事。
我没有回应,曲珍只当我同意了。
回到办公室,写了申请书,准备资料和下一位同事交接。
保护野生动物的事业要永远进行,因为我的许多同事都牺牲在保护动物的岗位上。
我翻开工作日志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弓箭模型和青稞手链掉了出来。
我记得这是烈夏送的唯一的东西了。
我细细抚摸这些东西,我记得烈夏将这些东西送给我时,他红了的耳朵。
可是,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我要离开这里了。
在佛像下,我将青稞手串和弓箭模型扔进火盆连带着经文一些烧了起来。
我祈求神佛:“信女别无他愿,只求能让烈夏一生顺遂,健康无忧。”
神佛无忧,烈夏在我以后看不见的地方也要平安。
......
走出去,正好看见了曲珍和烈夏。
撞进烈夏那双澄澈的眼里,我愣住,心里开始砰砰砰地跳动。
烈夏牵着曲珍的手,从背后将暗处一件鲜红的衣服递给曲珍,那衣服上绣的是一对相恋的恋人正在拥抱。
“哇!烈夏,你真的好懂我,喜欢死了。”
烈夏的嘴角勾起:“你能喜欢是最好的了。”
我愣住。
这句话仿佛从来没有从他的嘴里听见过,我也曾经为他准备了许多礼物。
他说他不喜欢那么俗气的东西,直到我送了他一匹白马,他才缓缓露出笑容。
可是现在,送东西的人变成了他。
爱可以让人变得面目全非。
曲珍忽然想起什么,往后跑,从后面牵来一匹白马:
“红衣配白马,烈夏你的眼光可真好啊。”
看到那匹白马,心头一震。
那头白马是我从其他牧区捡来的,这白马需要人日日教养,马一开始很瘦小,我养好之后才舍得给烈夏送去。
他竟然送给了曲珍。
难怪,他从来不骑白马,原来是已经送给自己的心上人了。
《马上欢》这本书读起来非常过瘾。作者佚名的笔力了得,他的描写让人感受到他丰富的文学知识和深厚的思考能力。主角南栀烈夏的性格鲜明,她的冷静和聪慧令人佩服。整个故事的情节紧凑而又扣人心弦,读者难以放下手中的书。《马上欢》的框架定得非常不错,作者巧妙地安排了各个情节的关联和转折,使整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了作者独特的创意和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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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欢》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佚名的出色创作。
作者佚名的文笔娴熟,故事情节独特,吸引了我对《马上欢》的极高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