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秦陌淮,我们分手吧。」
「你的东西我不要了,我的东西你也该还给我了。」
我低头,看向了他腕上的黑色皮筋。
在这本小叔文学里,我是与秦陌淮从小相识的工具人女配,同样出身豪门。
但其实穿书之前,我只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平凡女孩。
刚穿来时,我并不知道有钱人怎么谈恋爱,只是笨拙的学着原世界里的方法。
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带他去逛了大学城附近的夜市,买了两块钱一根的皮筋。
那时,我笑着为他戴在腕上,郑重其事的告诉他:
「只要我们不分手,你就要时时刻刻戴着它,知道吗?」
「这可是你名草有主的象征!」
豪门少爷怎么会见过这种平凡情侣间的把戏。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百达翡丽旁格外寒酸的黑皮筋,笑着答应了我。
后来我们相恋这九年,我真的从来没见他摘过。
我天真的以为他是心里真的有我,才一年又一年的等他,相信任务可以完成。
可直到苏念回国,我看着不再有动静的攻略值,才终于明白。
他不是爱我,只是没把我当回事而已。
就像瞧不起那根廉价的皮筋一样。
秦陌淮勉强缓和的脸色,再次冷了下来。
他凝视我片刻,突然嗤笑一声:
「怎么?真以为你这两块钱的玩意就能绑住我一辈子?」
话虽如此,他却没有摘下皮筋。
他掐紧了眉心,一点一点给我解释:
「我知道你在闹什么,不就是没陪你过纪念日么?」
「念念是我从小养到大的小玫瑰,她才刚回国几天?她想出去玩我陪她一天有什么不行?」
「你不开心,大不了明天我给你补过一天行吗?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你要懂得让着她。」
「还有戒指,你老说这玩意有什么意义,我真是不明白。」
「难不成我把戒指让念念戴了,就真要跟她结婚?那我们秦家岂不是要成了整个京市的笑话?」
「就因为个戒指你要跟我闹分手,你也是真行!」
我不能告诉他系统的存在,他自然不知道戒指对我而言有多重要。
可哪怕我把死摆在了他面前,他依旧没当回事。
对一个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生死更重要的呢?
我冷着脸,眼神没有一丝动摇。
「跟这些无关了,皮筋还给我。」
秦陌淮本就没什么耐心,解释那么多已经是极限了。
见我软硬不吃,他猛地把戒指往桌子上一扔。
「戒指已经给你了,闹到现在也该适可而止吧!」
「再胡闹,我真跟念念结婚也不跟你结!」
他牵着苏念摔门而出。
秦陌淮是秦家最小的儿子,被家里宠的脾气很大。
跟他恋爱这么多年,许多时候都是我包容他。
所以他虽然是把戒指扔在这,我也能猜到他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错了,但我低不下头,也说不了更软的话了。」
「识相的话,你就自己戴上戒指,顺着我给的台阶滚下来!」
我扯了扯唇,捡起那枚钻戒,认真凝视片刻。
他会买代表着纯爱与永恒的帕拉伊巴,又怎么会不知道求婚戒指的意义?
或许他心底想求婚的那个人,一直是苏念吧。
所以才一年拖一年,迟迟不肯向我求婚。
系统以为我真要自己戴,出声提醒道:
【宿主,已经来不及了,而且自己戴也不算数的。】
我嗤笑一声,打开窗户,把那价值连城的钻戒狠狠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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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爱好者,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这么好看的小说了。通常情况下,这类文要么偏向主剧情流,忽视感情线的发展,要么过于偏重于感情线,显得离谱。但是《养花不爱人》不同,无论是剧情线还是感情线,都十分出色,让人看得特别爽!
阅读《养花不爱人》,我深刻感受到了作者九秋的卓越笔力。他对各个场景的描写非常精准,展现了丰富的文学知识和审美品味。这样能够陶冶性情的作品已经很少见了,真的让人佩服。《养花不爱人》的框架也定得相当不错,整体结构紧凑而流畅,在细腻的文笔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令人着迷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