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金仙与金仙算是个分水岭。
因为需要庞大的灵气来汇聚胸中五气。
而胸中五气也就是五行的金木水火土,同时也是洪荒演化的五大本源之气。
这一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感悟天地间的五行之气将其提炼出来。
而昆仑山作为**的骨骼所化,其蕴含的五行之气足够陈霄缩短这个进程。
外加他拥有先天道体,天生就对道有很大的亲和力。
这也是为什么人族会成为妖兽的血食的原因。
因为人族的血肉可以助长它们的修炼
除却那些先天妖兽,那些后天诞生的修行本身就不易,人族的出现,是它们最好的修炼捷径。
随着昆仑山的灵气提炼出的五行之气的不断汇入,陈霄的气息也不断的上涨,很快就来到了一个临界点。
陈霄只感觉到身体一阵剧痛,仿佛要被撕裂开来。他知道这是突破的征兆,必须咬牙坚持下去。
他全力吸纳,引导着五行之气在胸口汇集,一点一点地冲击着瓶颈。
随着最后一丝灵气入体,砰的一声,强大的气流以陈霄为主中心不断迸发出。
同时也代表他成功踏入太乙金仙之位。
成为了洪荒狗群中的一员,从蝼蚁进化成哈士奇,无疑是一种质的飞跃。
陈霄睁开双眼,发现之前通天施展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碎,抬手一挥又给自己换上一套新的。
“这本事要是带回现代,分分钟成为世界首富啊。”
陈霄感叹了一下,随后目光看向门口的阵法,撇了撇嘴吐槽:
“通天不厚道啊,把我关起来修炼也就算了,还不留把钥匙。”
然后就开始盘膝坐下研究破阵之法。
好在通天给的玉牌也包含他的阵道感悟以及各种大阵的布置方法。
像这种他随手布置下的倒是难不住陈霄,就是需要费点时间罢了。
三个月后,陈霄一副被榨干的模样走出了洞府,嘴里骂骂咧咧的。
没办法,虽然阵法他会破,但奈何通天的修为高啊,随手布置下来的阵法,不知道榨干了他多少次才勉强破开。
陈霄出来的第一件事,本来是想去找个地方放松放松的。
结果突然想到。
踏马的,人族都还没诞生呢。
更别说什么勾栏听曲,接着奏乐接着舞了。
整张脸瞬间就耷拉了下来。
但马上又打起了精神,反正现在大能基本都在紫霄宫,还不如出去转转看看有什么机缘。
要知道,洪荒在巫妖量劫之前还是算有点东西的。
只是后面巫妖两族打得洪荒支离破碎,更是差点连天都塌了。
又因为鸿钧推出的斩三尸之法,造成的灵宝杀劫的缘故,或多或少损失了不少先天宝物。
之后洪荒基本就没有诞生出什么先天法宝了。
也就女娲手中的乾坤鼎能够后天返先天,但也仅仅是普通先天法宝。
导致洪荒先天法宝稀有得跟大熊猫似的。
.......
陈霄的第一站准备先回自己刚出现的森林寻宝(仇)。
毕竟能诞生自己的地方,肯定是不同寻常的。
只是飞了老半天,貌似都没有飞出昆仑山的范围,这就让陈霄有些麻爪了。
直到飞到一处山脉时,陈霄发现下面有个白点,打算下去问问路。
只是飞到面前这白点的面前后,陈霄陷入了沉思。
“emmm...**怎么是条狗啊。”
映入陈霄眼中的,赫然是一条白色细腰短毛的狗,简称——细狗。
一人一狗四目相对了一会,陈霄才开口问道:“狗哥,你知道怎么离开昆仑嘛?”
“汪汪汪~~”(当然知道,还有,狗是什么物种?)
“什么物种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带我出去?”
“汪汪汪汪~~”(有什么好处?)
陈霄头微微扬起,自信道:“哥带你出去吃香的喝辣的。”
“汪汪汪汪汪~”(当真?跟吾来。)
陈霄看着前头带路的细狗,有些懵。
这么好忽悠的嘛?看来洪荒的大部分生灵还是很单纯的。
不过....
踏马的,为什么我能听懂它在狗叫什么??
究竟是细狗成了精,还是我串了基因啊!!
汪汪汪~~(愣着干嘛,还不快跟上。)
细狗的叫声把陈霄的注意拉了回来,连忙跟上它。
途中陈霄惊讶的发现,这细狗踏马的竟然是太乙金仙,而且还是中期,高了自己一个小境界。
好家伙,敢情人不如狗系列是从他这诞生的。
同时也得知了,细狗能通过心灵感应让对方知道它在说什么。
难怪这家伙明明没有化形,自己还能听懂它在说什么。
还好,还好,自己是纯种人类。
接下来,一人一狗成功的离开了昆仑,朝着陈霄出世的那片森林赶去。
经过两个月的赶路,总算是来到那片陈霄期待又心酸的森林。
同时也找到了当初追着陈霄不放的同类虎妖。
一人一狗隐匿踪迹躲在虎妖的后面。
陈霄看着那明晃晃的两个大铃铛,拍了拍旁边的狗头道:
“狗蛋,看得那对铃铛没,咬它。”
狗蛋是陈霄给它取的名字。
来的路上,这细狗说自己没有名字,让陈霄取一个。
作为一个取名废,他能取什么好名字。
就随意的说道:“要不就叫狗蛋吧,贱名好养活嘛。”
狗蛋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也美滋滋的接受了。
汪汪汪~~(为什么要咬那个。)
陈霄认真的说道:“第一,那是妖兽的弱点,你咬下它,它瞬间就没了战斗力。
第二,那玩意对你来说,大补!!”
汪~(真的?)
陈霄点了点头,狗蛋二话不说冲上了上去。
吼!!!!
一声夹着痛苦的怒吼,传遍了整片森林。
陈霄也趁着这个时候手掐法诀,施展上清神雷。
一道青色的雷电从天落在虎妖的身上,瞬间结束了它的痛苦。
汪汪~(汝没有骗吾,那玩意吃下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果真大补啊。)
狗蛋对着正在忙碌的陈霄叫道。
陈霄没有回应,本来就在他的预料之下。
那玩意本来就用来壮阳的,更何况这还是妖兽,效果只会比前世的老虎还要强。
而陈霄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将这虎妖抽筋剥皮割丁丁,将能用的全部收集起来。
其余的肉就和狗蛋一起烤了吃了。
在接下来的世界,一人一狗在洪荒掀起了血雨腥风。
幸存下来的妖兽,最好的结果就是丢了蛋蛋或者丁丁。
因为不知道陈霄和狗蛋是什么根脚,妖兽给它们两个取了咬蛋兽和阉鞭兽的名号。
一时之间,整个洪荒的男性生物纷纷自危。
最后更是在幸存者的召集下,联合了起来对其展开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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