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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

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

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

酒剑成诗  /  著 连载中
更新时间:2025-01-01 11:03
酒剑成诗的大智慧写的《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真的很好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真的很棒,讲述了:“好吧。”陈爱民靠近火堆,跟着烤起了火,情绪稍稍低落。不过吃上了烤的焦脆的饼子,他眼睛又有了亮光:“沈哥,这样也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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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人还没有碰面,曹正脸上已经堆满了笑意。

“赵炮。”

“曹老三?”光听声音,赵建军已经认出来人,拨开枯枝,上下打量曹正二人,“这是你家小子?”

听到赵建军问话,曹正堆笑点头,扭头瞪了一眼僵在原地的曹耀伟:“喊人啊,愣着干啥?”

“二大爷。”曹耀伟上前两步,稍有些怯懦的点头问好。

“你这孩子,没眼力见的。”曹正却是有些不满意,上手拍了一把曹耀伟的后脑勺。

这是村里人拉近关系的办法。

“哎,打孩子干啥。”赵建军连忙伸手劝阻,“你家小子,这么小就能跟你进山了,比我家那混小子可出息多了。”

“拍脑袋,打坏了咋办。”

“嘿嘿。”曹正挠了挠头,脸上露出朴实的笑容,顺着力道轻拍几下曹耀伟的后背,“进山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以后赵炮山里遇到了,多帮衬帮衬。”

“好说,好说。”赵建军点了点头,闲聊片刻便出声道,“就不耽误你们回去了,有空来我家里坐坐。”

“这都碰面了,要不我割俩獐子腿给嫂子送去?”曹正眼球一转,突然开口道。

“不要不要。”赵建军连连摆手,“你赵二哥哪儿还能要你的东西。”

两人又是推辞半晌,才相互分离告别。

曹耀伟羡慕看着簇拥着赵建军远去的狗帮,低声问自己的父亲:“爹,为啥二大爷没要,咱都得眼巴巴送啊。”

他还有些话尚未说尽。

赵建军跟那俩知青在这里的待遇,一个高到天上,一个低到泥巴里。

“你二大爷是村里个顶个的猎人。”曹正背起了獐子的尸体,闷着声甩下一句,“要你有他那本事,村里谁见了不得上赶着巴结。”

“爹,等等,我跟着搭把手。”曹耀伟没搭理这说教,抓着獐子后腿替曹正分担着重量。

他倒是也想跟赵建军一样,可这经验全是猎物喂出来的,他们父子俩连熊仓子都不敢摸,最多收拾收拾进了套的野猪。

就这经验,跟曾经打过山神爷的赵建军比起来,再过个十年也摸不着人家的尾巴。

话说两头,沈军在溪流处等了半晌,约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送陈爱民往屯里赶。

被原先沈军话吓怕了的陈爱民,一边走着,一边探头探脑警惕看向远处林子。

生怕不知道哪儿探出个黑洞洞的枪管。

看得好笑,沈军安慰道:“没事,照着脚程,人家说不定已经到屯里了。”

闻言,陈爱民原本警惕的神色渐渐消弭,他咽了两口唾沫,愤愤不平道:“不就是个獐子,沈哥,哪天你套到了,让兄弟我拿着去他们家门口炫耀炫耀。”

沈军失笑道:“草绳套獐子,你是准备给它加餐?”

兔子脑子小,中了套子只会一个劲往前蹿,但獐子可不一样,被草绳套住了大不了加个餐。

想要套这玩意,少说也得用两毫米的钢丝。

可沈军从来没想过弄这玩意,等以后打上飞龙,跟赵建军真正搭上了关系,他就能通过赵建军搞把土枪。

用枪,可比套子方便多了。

“草绳……”陈爱民拍了拍脑袋,嘿然笑道,“我倒是忘了这回事。”

两人走了一会儿,陈爱民却是越想越气。

这年头,下乡的知青总有股子傲气,尤其是他这种老一辈教育出来的。

刚来的时候,他连割麦子都不会,被村里人嘲笑半天,硬是憋着口气,手上水泡挑了又生,磨出了老茧。

直到现在,他比村里侍弄土地多年的村民割麦子速度更要快上一节。

“沈哥,我要能搞到钢丝……”陈爱民自认自己没有打猎的本事,所以他就把希望寄托到了沈军的身上。

还没等沈军摇头拒绝,就见陈爱民拍了拍脑袋。

“搞啥钢丝,沈哥,你会打枪不?”

闻言,沈军不由愣了下,抬眼上下打量陈爱民:“会是会,咋了?”

“我给你搞一把56半。”陈爱民脸上冒着兴奋的红晕,“到时候沈哥你把獐子一打,我提溜着去刚才那俩猎户院子外面转悠一圈就行。”

56半,全称**半自动步枪,这年头民兵队里都有不止一把。

他好像想象到了到时候扬眉吐气的样子,两手攥成拳头,在半空中狠狠击打。

沈军以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陈爱民,他却是想到了陈爱民现在的关系。

说不定,他真能搞出来一把。

沈军当真有些心动,想要顺口答应这件事,但很快他就是抑制住了心里的冲动。

“算了。”他遗憾的摇了摇头,“能弄到我也不敢用,到时候再说吧。”

枪这玩意,沈军自己拿着倒是放心,就怕陈爱民拿到之后起了不必要的心思。

心怀利刃,杀心自起,就看着陈爱民这样子,沈军真怕他拿了枪第一件事不是打猎,是去给前面俩猎户添堵。

“倒也是,这东西确实不安全。”陈爱民一下子萎靡不振起来,一边踢着石头,一边跟在沈军身后。

沈军松了口气,他真没想到,之后黄埔江的二把手,现在竟然是这个样子。

倒也不是他不想要枪,关键是要看枪是从谁手上拿的。

有着安稳的渠道不走,偏偏靠一个半大小子,万一途中出了点事,他哭都来不及。

这一插曲之后,陈爱民安分了不少,闷声跟在沈军的身后。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却又开始捅咕起了沈军背后:“沈哥,你看那树梢,好像跟咱们昨天吃的那鸡的羽毛差不多。”

“嗯?”沿着陈爱民手指方向,沈军抬头看去。

不高的枯黄树杈上,一只熟悉的灰色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

飞龙的脑袋埋在翅膀里面,缩成一个小球,好像正在睡觉。

“巧合?还是……”沈军若有所思看着一旁紧张到不敢说话的陈爱民,从怀里掏出一把弹弓。

有些人,天生运道就好,在东北猎人的口中,俗称山神爷赏饭吃。

脑海中这么想着,他动作却是没有半点犹豫。

在陈爱民紧张的凝视下,沈军手臂发力,弹弓紧绷。

“啪。”

一声脆响,树梢飞龙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不远处传来狗叫声。

“汪汪。”

书友评论
  • 来一斤爱情

    阅读《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我深刻感受到了作者酒剑成诗的卓越笔力。他对各个场景的描写非常精准,展现了丰富的文学知识和审美品味。这样能够陶冶性情的作品已经很少见了,真的让人佩服。《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的框架也定得相当不错,整体结构紧凑而流畅,在细腻的文笔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令人着迷的作品了。

  • 姐姐魅力值爆表

    《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酒剑成诗的出色创作。

  • 迟夏饮冰

    《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是一本充满温馨与感动的小说。作者酒剑成诗的文笔流畅而细腻,他通过淡淡的叙述将温馨和隽永的情感传递给读者。整个故事的框架定得恰到好处,各个情节有机地连接在一起,使人不禁陷入其中。主角沈军冯舒的形象鲜明,她的坚韧和冷静给人以力量和勇气。这本书让人久久不能忘怀,每次翻开都能重新感受到其中蕴含的美好。

  • 昔日情怀

    酒剑成诗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人在北大荒,养只熊崽去打猎》。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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