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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沈予安从小就是死对头。
我俩打架,他爹抓他来给我道歉,我爹也逼我给他道歉。
哪成想这人跪在地上给我猛磕响头。
我怕折寿,赶忙跪在地上跟他对磕。
转眼到我十八岁,商会一纸决议,要我们两家联姻。
婚礼那天,拜过天地拜过父母,到了夫妻对拜时,我俩谁都不肯先向对方低头。
他爹急得直跺脚:“快磕啊,你俩小时候不是对着磕得挺欢的吗?”
我和沈予安从小就是死对头。
他是新贵企业家沈氏实业的独子,他妈是统帅胞妹。
他自然出身显贵,但我也不是好惹的主,我爹可是北洲国将军。
虽如今已经退任,但家里兄长身上也是背着屡屡军功的,我大姐更是总统夫人。
论家世底蕴,我顾清欢可一点不比他差。
偏偏这家伙从记事起就非要跟我争个高低。
小时候,我们一起读书时,我写的中文作文被老师当众表扬,第二天他就搞了个英文演讲出来在礼堂里卖弄。
偏偏那群同窗还真就被他给唬住了,说他才华横溢,见多识广。
特别是宋家大**宋婉晴,迷他迷得恨不得把眼珠子都黏在他身上。
他家明明跟武略毫不沾边,就为压我一头硬要跟我们一起去学骑马射击。
马场上将军之女,自幼必修马术课的军政世家少爷**。
还有他——沈家的瘦猴。
他第一次练习打靶,连靶子边都没擦着。
马场上自然都是我的朋友,我们便都忍不住大肆嘲笑了他。
当然,以前在学堂时我不认识英语单词时,他也是这么笑我的。
“让姐姐教教你什么叫神**。”我举起手枪,摆出标准的射击姿势。
三发子弹下去,正中靶心。
我得意洋洋地转头看他,就见他耳根都红透了。
肯定是因为自己不如我感到不好意思了。
我正为自己赢下一局而感到窃喜。
“这么野蛮,也不怕以后没人敢娶你这样的女人。”
他还说我野蛮?还我这样的女人?就因为我比他强?
我二话不说扔了手枪,一个箭步冲过去抓住他的衣领。
越想越气,我直接给他来了个过肩摔,压着他就是一顿暴揍。
最后还是马场经理把我们分开的,其他人都吓傻了,谁也不敢上前劝架。
我偷偷溜回家,没想到爹已经在会客厅等着了,一见我就厉声喝住:
“你把沈家那小子给打了?”
说着就要拽我去给沈予安赔礼道歉,我死活不肯,爹气得要打我板子。
这时,沈老爷子已经拎着沈予安来我家认错了。
沈老爷子看我完好无损,心里还犯嘀咕。
反观他儿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眼眶都肿了个大包。
看他那个惨样我就明白了,这家伙死要面子,肯定没敢说是被我揍了非说是互殴。
就他那细胳膊细腿的,哪像我从小跟着爹习武身强体壮的。
沈老爷子见此也明白了,虽然嘴上数落着让沈予安给我道歉,实则脸都丢到家了。
我爹连忙说都是自家女儿太野,让我赶紧给人道歉。
我正不服气呢,谁知道沈予安这个二愣子哪根筋搭错了,忽然噗通一声就跪下了。
我当场傻眼,这人不会是被我打坏脑子了吧,他可比我大一岁啊,给我下跪像什么话?
我吓得赶紧也跪下了,生怕折了自己的寿。
场面一时间变成我俩跪在地上相互磕头。
最后这事便不了了之,但每次我俩吵架,大家都要拿出来笑话我们一番。
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我对《我们早就拜过天地了》赞不绝口。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力。主角顾清欢沈予安的形象栩栩如生,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悬念和震撼,读者很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种紧张感让人欲罢不能。作者元一逐梦的文笔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他用细腻的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我们早就拜过天地了》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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