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死之前,老公的白月光回国了。
他纵容她住进我们的婚房,纵容她卖掉我们一起养的金毛。
我崩溃到精神抑郁,整夜整夜失眠。
我陪他从低谷到高峰。
他说补给我一场盛大的婚礼。
后来却把盛世婚礼连同我亲手设计的戒指给了旁人。
孟晚晚害我流产,我崩溃得和她撕扯在一起。
他却给了我一巴掌,厌恶的说:“你能不能别发疯了,晚晚又不是故意的。”
我没告诉他,孩子是我最后的希望,我已经没多少日子可以活了。
1
我和陆时初结婚第二年,孟晚晚回国了。
孟晚晚是陆时初的初恋,也是他的白月光。
他们原本相爱,可因为家世问题不得不分开。
现在孟晚晚回国了,陆时初加班的日子也多了起来。
知道他们两个过去的人都在讨论——他到底什么时候和我离婚,什么时候迎娶他真正的新娘。
我把背后嚼舌根的几个人从陆时初手机里拉黑了,第二天,他就来找我兴师问罪了。
那几个人原来是他和孟晚晚“最要好的”兄弟。
孟晚晚挽着他的胳膊,委屈的样子竟然和年轻时的我看上去如同一人。
「姐姐,是我不该回来,我没想到共同好友也会让你介怀。」
她语气委屈,嘴角却挂着下不去的笑容。
「时初说姐姐和我很像,我以为说的是性格,没想到原来是长得像,姐姐怎么这样小气。」
我突然想到新婚之夜,我和陆时初的第一次欢爱。
他让我低着头承受他的攻势:「小情,我最喜欢你这副要哭不哭的可怜样子了。」
他从没说过喜欢我,却不止一次说过喜欢我委屈巴巴的模样。
委屈巴巴的我少了几分锋利,更像他的晚晚了。
原来是这样,我早该想到的。
2
「时初喜欢长发女孩,你这样狗啃似的短发丑死了。」
「你和时初在一起那么多年,难道不知道他喜欢清纯点的小女孩,你化成这副鬼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出去卖呢。」
孟晚晚长得清纯,话里却满是恶意。
我的短发是陆时初剪的,因为孟晚晚刚回国那天我不准他去接机。
他喝了酒发了疯:「你凭什么留长发,东施效颦。」
很丑,但是寸头也省了我很大的功夫,至少我因病脱发到现在,他也没发现。
至于烟熏妆,不是因为我面色苍白的像个鬼,而是因为我快死了,也化不了几次妆了,就大胆一点吧。
去他的狗币世界,谁要别人喜欢,我自己喜欢就好!
我讨厌孟晚晚顶着和我那样像的脸矫揉造作说着恶毒的话。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抬起了手。
「啪——」
孟晚晚捂着红肿的脸,一脸不可置信。
她大概以为在陆时初面前我会装一下,我会忍下去,不敢对她动手。
怎么可能?我可是A城小霸王。
3
我从小就肆意妄为惯了,能动手的绝不动口,敢爱敢恨,总是行侠仗义爱做英雄。
我爸是A城的首富,我哥是全国排名前三的高科技公司新贵,我妹是眼光最毒辣的投资者。
我们家就我没出息,从小喜欢逞英雄救这个救那个。
救摔倒的大爷被他家里人讹上赔了五十万,救快要被小混混**的女孩被骂成校园霸凌的不良少女,救快要饿死的流浪猫被怀疑投毒......
反正我从小行侠仗义,谢谢没收到多少,倒是给我爸败了不少家产。
后来更是为了救陆时初和家里决裂,从此不敢回A城。
我打完孟晚晚,又委屈巴巴地把手伸到陆时初面前:「老公,红了,吹吹。」
陆时初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毫不犹豫地打掉了我的手。
这下我的手心手背都红了。
我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
「陆时初,你偏心。」
我的声音哽咽,陆时初却满是厌烦。
「林情,你怎么这么小家子气了?」
「我的什么你都要管,现在连我的朋友你都要插手吗?」
「你能不能别总是动不动就打人?你以为你还是以前的大**吗?」
「晚晚不给你一样从小叛逆到大,她受了委屈只知道忍着,我就是偏心她怎么了?」
他才不管孟晚晚骂我骂的多难听,他只看到他的晚晚在我这吃瘪了,我让她不开心了。
所以,曾经说希望我管他一辈子,曾经说喜欢我能动手别吵吵性子的男人终于还是变了。
他知道刀子往哪里插,我最痛。
所以牵着孟晚晚离开前还要说上一句——「我要是你家人,你离家出走我巴不得你一辈子不回来。」
手背还在隐隐作痛,陆时初打掉我的手时用的力气远远比我扇孟晚晚时要大。
我忍住即将喷涌而出的眼泪,将包里还没有来得及拿出的怀孕报告团了团扔进了垃圾桶。
4
陆时初说到做到,他说偏心孟晚晚就真的偏心的彻底。
我攒钱想买很久的孤品手镯,他偷偷买下说给我做生日礼物,后来却戴在了孟晚晚手上。
我们装修了很久的新房,他说装成我喜欢的样子,后来却带着孟晚晚住了进去,甚至在我和他选了好久的床上缠绵。
不论他给了孟晚晚什么,我都知道,不是因为我监视她,而是因为孟晚晚每次都会用他的手机告诉我,挑衅我。
很幼稚,但也的确很伤人。
我想要的,他不管孟晚晚想不想要,都给了她。
我努力追求的,他都要抢走,一点不给我留下。
我什么都没有抢过孟晚晚,除了乐乐。
乐乐是我和陆时初曾经领养的小金毛,它会撒娇会哄我开心,是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狗啦。
其实最开始陆时初也想把乐乐带走,送给孟晚晚。
可是孟晚晚狗毛过敏,而且乐乐也不喜欢她,总是对她凶。
我的好乐乐都知道爱屋及乌,替我谋不平,我的老公却连同旁人一起贬低我,伤害我。
陆时初连狗都不如。
我不想喜欢他了。
5
孟晚晚回国一个月,把陆时初的心都勾走了。
当初的出租房里只剩下我一人,而陆时初早就搬到了新房子里。
他口口声声说为我准备的新房,最终却迎了别的女主人进去。
而我,这个他法律上的老婆却连钥匙都没有。
我本是想着离婚,医生说我总共也就一年左右的活头,可我想着既然有了身孕,我又和家里断了联系,要是离开了,孩子怎么办?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做妈妈,也注定是最后一次做妈妈。
我不想放手,所以我忍了,人生第一次忍了。
陆时初终于回家那天,我和乐乐在沙发上躺着午休。
这些天我整夜整夜的失眠,也就只有中午能休息一小会了。
看到我,陆时初满眼厌恶。
「到处造谣晚晚,自己却吃的和猪一样。恶不恶心。」
我低头看了看微微显怀的肚子,和因为疾病与身孕而浮肿的四肢,第一次没有和他吵起来。
要是以前,我是听不得他说我半分不好。
可是现在,说实话,连我都嫌弃自己。
「我没有......」造谣,事实大家都会看。
我的话没说完,陆时初就摔门而出。
他回来干什么呢?就为了羞辱我一下吗?
眼泪砸在手上,我突然有些不想活了,可是手上黏糊糊的触感又救了我。
是乐乐。
它仿佛能理解我的伤心。
喉咙里呜呜叫着,舔去我的眼泪。
真好,还好我还有你。
6
我的脚肿得越发厉害了,有些站不稳了。
这天,我胃痛的厉害,急着去拿药。
结果一站起来就摔了下去,不省人事。
再睁眼,是在医院里。
我胃癌的主治医生林白璟坐在床边,他穿的私服,一身皮衣,脖子上挂着复杂的骷髅头项链,右耳是夸张的吉他耳钉。
真好,我好像又回到了没有离家出走的时候,那时候我也喜欢像他这样打扮,那时候我也喜欢玩摇滚。
「谢谢你啊,又被你救了,这下我可欠你两条命了。」
「这不算,救你的不是我,是你家那个聪明的金毛。我只是恰好路过。」林白璟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原来是乐乐见我晕过去,急得团团转,见怎么舔我都不醒,就自己扒开门出去喊人了。
而林白璟又恰巧路过,就把我送来了医院。
可他没说,他抱起我的时候,替我难过的快要哭出来,我身体浮肿变形,体重却轻的惊人。
我的乐乐真好,这下我也欠它两条命了。
「你不知道啊,我见到你的时候吓坏了,结果抱起你来才感到有点好笑,也不知道你家小金毛舔了你多久,脸上都湿答答的,全是口水。」
林白璟绘声绘色地讲着,一下子就把我逗笑了。
我的乐乐就是个乖孩子,我晕倒肯定把它紧张坏了。
「不过你放心,你肚子里的孩子没事,小狗也没事,医院不让它进我就把它先送回家了。」
「谢谢你,林医生,你有什么我能帮到的忙吗?我想报答你。」
林白璟笑了笑:「干嘛这么着急,以后再报答我也来得及。」
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越早报答越好,我没有以后了。
7
我住了三天院,都是林医生帮我喂乐乐。
最后一天的时候,林医生正好有台手术,而我也刚好快出院了,就让他不要担心,我要提前出院回家看乐乐。
几天不见,不知道我家乐乐得有多想我。
可我到家后心却沉了下去。
乐乐不见了,它的饭盆旁还有打翻的狗粮。
林医生喂的狗粮是最好的那种,连我也没有舍得给乐乐买几次,他真的用了心的,把乐乐喂的很好。
可是现在,一片狼藉。
「乐乐,乐乐!」我找遍家里每一个角落,无果。
然而当我崩溃地跌坐在狗盆旁,却注意到撒了满地的狗粮下埋着东西——是一个摔碎的镯子,当初我心心念念了很久却被陆时初送给孟晚晚的镯子。
我终于有了头绪,可是给他打电话他不接,我拾起地上镯子的碎片就往“为我准备”的新房里赶去。
我的什么他都可以拿去送给孟晚晚,包括他自己,我都不在乎。
可是乐乐不行,乐乐是我的英雄,是我的宝贝,谁也别想从我手里抢走。
8
我疯狂敲了大概五六分种的门,终于开了。
是孟晚晚开的门。
她一脸红晕,赤着脚,身上的蕾丝睡衣也十分不整,傻子也知道他们刚刚在做什么。
可我不关心,我只想要回我的乐乐。
我推开她就往屋里去,陆时初看到我有些欣喜。
「小情,你怎么来了?上次是我话说重了,我还是爱你......」
他难得殷勤,我却觉得分外恶心。
他以为他是个什么东西?
身上还残留着和别的女人激烈后的吻痕,就又来向我告白?恶不恶心?
「乐乐呢?」我的声音冷漠。
「什么?」陆时初一下子冷了下来,有些不可置信。
「我问你你把乐乐带哪里去了?」
「没有证据就不要污蔑好嘛,大姐?」孟晚晚跟过来插嘴。
「污蔑?那这是什么?你们把乐乐带到哪里去了?」我拿出那个摔碎的镯子。
孟晚晚看到后直接来抢,我不给她,死死的攥住,直到手心都渗出血来。
「够了!林情,你怎么这么冷血?我一个月没回家你都不肯过问一句,一条狗我们上午刚带走,下午你就来兴师问罪了?我还不如一个畜牲重要?」
陆时初神色激动,语气里除了质问,竟然还有委屈。
他委屈什么?他也配委屈?
「乐乐不是畜牲,当初你也说过的,它是我们的家人!现在在我心里,你就是比不过它,我就是偏心乐乐。」
偏心。就像他当初和我说的一样,这个词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他。
「它只是个畜牲,咬了晚晚,它就该死,你不是在乎它吗?我告诉你,它说不定现在就已经进了别人的肚子里!」陆时初突然像是被点燃的鞭炮,一下子炸了起来。
我一下子从头凉到脚,再也忍不住,哭着扑过去,疯狂的抓挠陆时初。
「疯子。」
他毫不犹豫地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得我耳朵嗡嗡作响,头晕目眩。
可他也没好到哪里去,脸上被我挠得满是抓痕。
「陆时初,乐乐要是死了,你也别想好过。」
「告诉我,你们把它卖到哪里去了!说!」孟晚晚被我吼懵了,下意识地就回答了我。
得到答案后,我毫不犹豫地向外狂奔。
9
可我还是晚了。
都怪我跑得慢了,都怪我病了,都怪我住院,都怪我逞英雄非要救陆时初......
我找到的时候,乐乐已经死了。
我可爱的小金毛只剩下了半只,另一半就像陆时初诅咒的那样已经早早进了别人的肚子。
而剩下的那一半也连毛都没有了。
「老板......这半只狗我买了,能不能把它的项圈和毛皮一起给我?」
「不行啊,今天就这么一只狗,卖给你我生意不做了?」
「老板我求你了。」许是见我已经哭得泪流满面,老板终于松了口。
「卖你可以,得加价,两千。」
就这样,我的乐乐又回来了。
领养的时候乐乐是所有小狗里最便宜的,现在乐乐虽然只有半只,却是当初所有小狗里最贵的也比不上的身价。
我就说嘛,我的乐乐就应该是最最最贵重的宝贝。
我抱着血迹未干的半只狗在街上走着,手上都是血。
我也分不清是乐乐的血,还是我在陆时初那里划伤的手渗出的血。
路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我却毫不在意。
我呀,要给乐乐买最好的房子去了。
一个应该安置在有花有草,有山有水地方的房子。
一个......只有不到一平方米的房子。
10
我沉浸在失去乐乐的悲伤里。
谁的消息也没回。
陆时初发来解释的小作文我没看,林医生发过来的关心也没回。
我好像病了。
孩子我也不想留下了,我想和乐乐躺进同一个小房子里,再也不要醒来了。
这天,我收拾好了一切。
甚至......写了特别长特别长的道歉信寄给我的爸爸、哥哥、妹妹。
我很不乖,因为妈妈生妹妹难产而死就讨厌了爸爸和妹妹这么久。
小时候我怪爸爸让妈妈怀孕怪他不保大人,怪妹妹出生怪她害死了妈妈。
可我现在要当妈妈了,我终于懂了,也许妈妈当年比起自己,更想要妹妹来光临这个世界。
我后悔了,虽然已经很晚,可我不想他们内疚。
我要告诉他们,我也爱他们,就像......我爱妈妈,爱乐乐一样。
一切准备就绪,我拿来之前常吃的安眠药,准备离开。
可是瓶子里只有几颗驱虫药。
我突然想起来,是之前乐乐见我失眠吃药,总是想偷吃。
我拗不过它,才把安眠药换成了驱虫药。
我顿时泣不成声,我的乐乐走了,还想着救我呢,我要......好好地活下去啊,不然怎么对得起乐乐呢?
我不打算死了,但我的道歉信还是寄出去了。
11
我开始配合林医生的治疗,我要亲眼看到我的宝宝平安健康的出来。
我一定要离婚。
可无论我怎么说,陆时初都油盐不进。
我送去的离婚协议书无一例外都变成了碎片。
我的肚子大的明显了,我不想孩子出生就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个明目张胆养小三的渣男。
终于在我不懈的努力下,陆时初答应了,他同意签离婚协议,在他和孟晚晚的婚礼上。
他真的很爱孟晚晚啊,他们的婚礼真的很盛大。
而我和他恋爱五年,结婚两年,我陪他走过那么多困苦的时光,也没能等来一场婚礼。
「小情,我们就先不办婚礼了好不好,我父母双亡,你又和家里断了关系,没有长辈的婚礼只会让人笑话。」
他要面子就省去婚礼,他始终不记得,我是为了谁与家里断了关系。
当初他没有钱,露宿街头,却还是把最后一根火腿肠喂给小猫。
我也是有病,也许那天晚风正好,就这样一见钟情,也不顾家人阻拦,宁愿断了关系,也要陪他吃苦,陪他出人头地。
是我犯贱,下辈子再也不当英雄了。
白眼狼就该烂进泥里,永世不得翻身,而不应该被同情,被救赎。
12
陆时初和孟晚晚的婚礼很盛大,就像当年陆时初承诺给我的那样盛大,就像我无数次给他描绘的那样盛大。
他穿着高定的西装,她穿着貌美的婚纱,郎才女貌,台下一片欢呼。
我却一脸冷漠。
难过吗?也难过吧,毕竟曾经那么爱过。
后悔吗?后悔了,后悔为这样一个男人赔上了自己的一切,不值得。
陆时初和孟晚晚敬酒敬到我这里。
「呦,姐姐肚子这么大?这是又怀了谁的种啊?」
「还是说姐姐单纯吃胖的,丑死了,我要是你我都要一头撞死。」
孟晚晚的话一如既往恶劣。
这次我没扇她,太费劲了,扇她都脏了我的手。
「陆时初,你答应我的,签字。」我从包里拿出离婚协议,拍在桌上。
这下所有人都看到了。
周围的人一下子沸腾起来。
「我去什么意思?新郎还没离婚就又来结婚了?」
「牛啊,无缝衔接。」
「不是,新娘也太厉害了,小三上位啊?」
有些和他们算不上熟识的宾客开始私语。
说是私语,其实所有人都听见了。
我承认,我就是故意的。
我都这么惨了,凭什么渣男贱女可以好过?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我就是要让他们两个烂进泥里。
我没想到这次孟晚晚不装了,而是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
我下腹一阵疼痛,流出血来。
也许是有感觉到孩子可能保不住了吧。
我崩溃地和孟晚晚撕扯在一起。
孟晚晚手上的钻戒划破了我的脸,那枚钻戒是我亲手设计的,我和陆时初的婚戒。
可它第一次从图纸变成实物,却没有戴在我手上,而是戴在了孟晚晚的手上。
陆时初让我们停下,却没有人听。
最后,他狠狠扇了我一巴掌,厌恶地说,「你能不能别发疯了?晚晚又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孟晚晚她就差拿一把刀直接捅进我的肚子里让我流产了。
他却说她不是故意的?这就是他的偏心吗?
我想和他争吵,想把他狠狠揍一顿,却没有力气了。
我发现腹部流下的血已经染湿了我的衣服,而我的鼻子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血流不止。
我慌了,用袖子狠狠的擦了擦鼻子,可鲜血怎么也擦不完。
我可是A城小霸王,谁也别想看我笑话。
我想要爬过去给陆时初一个巴掌,却怎么也动不了了。
我真是个废物。我好痛啊。爸爸,哥哥,妹妹我想你们了,乐乐,带我走吧。
昏迷前,我时隔七年再次听到了陆时初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上次是为了孟晚晚,这次是为了我,可我已经不稀罕了。
「小情,你不要吓我,我错了,你醒来啊......」
湷烟树的作品总是让人眼前一亮。在《初初心碎》中,他展现出了极高的文笔技巧和深厚的人性洞察力。
总之,我对《初初心碎》这本书的点评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词来概括:有趣、真挚动人、精巧结构、环环相扣、新奇设定、细腻文笔、美好感受。这是一篇引人入胜的佳作,值得广大读者品味和推崇。
能够找到一部像《初初心碎》这样的小说真是我的幸运,它的情节设计精妙绝伦,人物塑造生动有趣,特别是男女主角的爱情线,让人回味无穷。
《初初心碎》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湷烟树的出色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