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那年,爸妈带回来一个小女孩,给她取名叫兰书瑶。
她的父母为了救爸妈不幸去世,他们便把兰书瑶带回来抚养。
妹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我也认真照顾着。
有一天,她哭着找我,说她把爸妈给的钱弄丢了。
她怕会被爸妈讨厌,希望我能替她承担罪责。
我答应了。
我想,妹妹身体不好,又不是爸妈亲生的,如果爸妈因此讨厌她,把她赶出去,她以后该怎么生活?
可是我不知道,那是爸妈打算给妹妹做手术的钱。
我刚承认是我弄丢的,哥哥就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最新款电脑。
上一秒还可怜求我的兰书瑶突然哭着扑到爸妈怀里:
「姐姐怎么可以拿我的救命钱给自己买电脑呀!姐姐是不是怨我抢走了爸妈呜呜呜……」
说完突然吐血晕倒。
爸妈紧急借了钱把她送进手术室,等她平安无事出来后,我便被关了三天禁闭。
后来,我便被严格限制开销。
哪怕公司越做越大,完全可以豪掷千金,我五十块以上的花销也必须得到财务批准。
我解释过,抗争过,可是没人愿意听。
兰书瑶也曾跪倒在我脚边哭诉:
「对不起,我只是害怕会被爸妈抛弃,你不要怪我。」
可是转头她又会装病陷害我。
十多年了,我彻底累了。
被刘阿姨扶到沙发上,我写下了一千五百元的欠条,推到他们面前:
「你们放心,这笔钱,我一定连本带利,分文不少的还给你们!
「但是还完后,我们就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