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金丝雀?老娘让你跪地唱征服!》小说介绍
小说主人公是卫冉冉纪昀的小说叫《当我金丝雀?老娘让你跪地唱征服!》,本小说的作者是糖心派创作的现代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从18岁就跟了纪昀,一跟就是八年。他深爱着一个不敢触碰的人。他将她放在心尖上疼爱,守着她的冰清玉洁,一根指头都舍不得动她。26岁那年,我拿下影后,单方面提出分手,并在媒体面前公布了和房产大亨齐均铭的婚期。纪昀愤怒地砸了手边的一切。...
《当我金丝雀?老娘让你跪地唱征服!》小说试读
第一章江雨妮出现
我从18岁就跟了纪昀,一跟就是八年。
他深爱着一个不敢触碰的人。
他将她放在心尖上疼爱,守着她的冰清玉洁,一根指头都舍不得动她。
每在她身上动了情,就会失了理智地讨伐我。
26岁那年,我拿下影后,单方面提出分手,并在媒体面前公布了和房产大亨齐均铭的婚期。
纪昀愤怒地砸了手边的一切。
1
电话一直在响。
纪昀游走在我身上的手,顿了顿。
好看的眉峰聚拢。
他单手拿过手机,只看了一眼,就按灭了屏幕。
我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我只是觉得稀奇,他居然没走。
思绪飘忽下,我有些走神。
他扶住我的后脑,不满地咬我的唇,“专心一点。”
他眼眸潋滟着欲色,像深不见底的海,只要看一眼,就会连人带心全部吸进去。
曾经,我对这双眼眸很是着迷。
他的大手一件件剥干净了我,而我还在奋力够床边的手机。
正在响的我的手机!
纪昀的手机安静了,我微信的提示音却一个接一个,是谁着了急,不言而喻。
他不高兴了。
长臂一伸,扣住了我好不容易拿到手机的左手,不满地拧深眉结,“你怎么这么多心事?”
我懒洋洋看着他笑,“城门失火,就不要殃及池鱼了。你的小公主,我可惹不起。”
“你们现在闹别扭,回头和好了,还不是要把气出在我身上?”
他被我彻底扫了兴致。
眉眼越发冷硬。
我深知张弛有度,一紧必要一松的道理,所以系好睡袍,便伸手去挽他的胳膊,“方便和我说说吗?”
他沉默地接走我的手机。
看到那些辱骂,他扔了手机,“越来越不像话了。”
当然不是为了我。
他只是觉得纯白无暇的公主,不该走下神坛,降低自己的身份而已。
自始至终,他在意的只有江雨妮一个人。
江雨妮这个名字代表什么呢?
他恩人的孩子,他代为监管的晚辈,他放在心上保护的公主,更是他求而不得想爱而不敢爱的月亮。
江雨妮的父母对他有资助之恩,车祸离世后,他就把只有6岁的江雨妮,接到了身边。
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
我弯下腰,把手机捡起来,“和孩子计较什么,你也越来越孩子气了。”
“她已经十八了!你十八岁的时候,”他的话截然而止,烦躁地甩手,“总之,就是过分。”
“要我去和她谈谈吗?”
他面露惊诧,“她这样骂你,你不生气,还要去和她谈?”
我莞尔,“骂我是有价钱的,你替她付。我最近看好了几个代言和影视作品,需要你的投资,相关材料回头发给你的助理。”
他的电话再度响起来。
他不再犹豫,抬脚就往外走。
我在窗边,点了一支烟,笑着看他开车离开。
没过多久,江雨妮给我发来微信。
是他洗手在厨房做羹汤的视频,半个侧脸犹带笑意,温柔又美好。
他在视频里温声细语地商量她,“放一点糖,甜甜的,好不好?”
我知道她的本意是要刺激我。
就像以往的每一次一样。
而以前的我,真的会被刺激到,会失去理智地给纪昀打电话,找尽理由和借口要他回来。
甚至不惜自伤。
他一次都没有回来过。
和江雨妮在一起,他连我的电话都不会接。
我的存在对于江雨妮来说,是禁忌,是雷区。
我们都知道。
而他向来舍不得他的小姑娘难过。
最初认识纪昀的时候,并不知道江雨妮的存在。
他载朋友来我们学校办事,车停在了大学门口。
我发传单发在了他手里。
他散漫接过来,抬眼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睛亮了。
那种热烈的光芒看得我耳根发红。
后来,他说,那是一见钟情。
自那以后,他就对我展开了温柔而强势的追求。
他总是等在我下课的楼前,手捧一束花,也不上前,只是微微斜倚着车笑着看我。
我鼓足勇气,告诉他,“我不打算在大学谈恋爱。”
他丝毫不慌张,淡定自若地收起花束。
“那我先排队,或是先做朋友,都可以。”
起初我没有当回事。
我知道自己家境不好,又有一个残疾妹妹需要养活,谈恋爱这种风花雪月的事,离我很遥远,我从来不觉得我会被他的一时兴起所打动。
可是他的一时兴起,坚持了半年。
我其实很难衡量自己动心是在那一刻。
也许是在我兼职多到做不过来,他主动接过我手里的传单帮我发。
也许是在那个盛夏,我缩在又厚又严实的玩偶服里跳舞,憋得自己满头大汗,快喘不过气,他强势地摘下我的头帽,自己换上,然后因为不适应中暑把自己送进了医院,睁开眼却是认真又温柔地和我道歉,“对不起,帮了倒忙。”
也许是在他联系了我的老师和学校,帮我争取到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名额,却什么都没对我说。
很多很多次,在我无助难过甚至难堪的时候,都是他陪在我身边,时间久了,哪一天他不出现,我会觉得这一天特别难熬。
会在手机响了的瞬间下意识想到他的笑容。
会因为他一句简单的加油而浑身打了鸡血一般充满干劲。
因此,在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他望着我的神情让气氛变得有些微妙,他靠过来亲吻我的双唇时,我没有反抗。
就这么在一起了。
那时候,我只知道他白手起家,有一家规模还算不错的公司,是个鼎鼎有名的小老板。
具体他身价多少,我不清楚也不感兴趣。
因为我从来没有花过他的钱。
即使是他买的礼物,能够回礼我都会回过去,那种打眼一看,明显我就消费不起的,我从来不会收。
曾经他为这件事不太高兴,和我争吵过,但到底拗不过我。
可以说,在没有见过江雨妮以前,我以为他是爱我的。
知道江雨妮的存在,是在我们认识四年后。
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就被星探挖掘,签了一家艺人公司。
他本来兴致勃勃做了手工蛋糕,帮我庆祝。
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就推了和我的约会,说要去机场接人。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慌乱地在衣柜里挑选衣服。
把西服领带扔了满地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