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的金丝雀》小说介绍
主人公叫栩栩季柏屿的小说是《是他的金丝雀》,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写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季柏屿公开他与郁漫婚讯的那天,我声嘶力竭地质问,只得到他一句:“栩栩,当一只安分的金丝雀不好吗?”后来,我一无所有,站上了天台,季柏屿却发了疯似的当众下跪求我下来。然而,我只是面无表情地望向他:“季柏屿,为什么死的不是你呢?”...
《是他的金丝雀》小说试读
得知季柏屿和郁漫婚讯的时候,我一个没站稳,险些从医院的楼梯上摔下来。
好在一个过路的年轻医生扶住了我,顺手接住了那张飘在半空的B超单。
多可笑,我在查出怀孕的当天,得知了孩子父亲与其他女人的婚讯。
年轻医生手忙脚乱地从兜里掏出纸巾替我擦拭眼泪,英俊的五官写满了不知所措。
而我只是简单向他道了一声谢,便匆匆离开。
我要去找季柏屿,问一个明白。
尽管在这之前我就已经瞥见一些端倪。
譬如,季柏屿已经很久没有回来,给他发消息也总是得到敷衍的回复,就连我说自己接连两三天都吐得厉害,也只得到他一句“有空让司机带你去医院看看”的宽慰。
但我依旧心存侥幸。
或许新闻是假的呢?
我拼命给季柏屿打电话、发信息,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所以,我只能跑到季氏集团大楼。
前台看我的表情冷漠又不屑:
“季总最近很忙,您还是先回去吧。”
很忙?
是在忙着筹备婚礼吗?
我在门口等了整整一个下午,却始终没能见到季柏屿。
或许是孕期的激素飙升会让人失去理智,我直接抢了正要上电梯的一名员工的通行卡闯了进去。
我不知道季柏屿在哪间办公室,就只能一层一层地找,一个人一个人地问。
在又一个小姑娘被我的癫狂行迹和猩红发热的眼睛吓得说不出话来的时候,我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终于看到了姗姗来迟的季柏屿。
季柏屿的身后跟着一群人,见到我的时候眼神中有惊讶,有恼怒,偏偏没有一丝关切。
直到将我带到一间独立会议厅里的时候依然是这样。
“你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来这里做什么?”
原来他也看得出,我现在的状态很不好。
我原本有很多话想问他的。
问他为什么不回信息、不接电话,问他为什么要让我在外面等那么久,问他为什么要结婚却从来没有告诉我。
这样多的问题,此时此刻我竟然一个也问不出来。
我沉默了很久,久到好不容易见到的季柏屿彻底失去耐心、转身欲走,才终于整理好措辞,尽量把话问得不那么难听:
“你准备拿我当什么?”
季柏屿握在门把手的动作停了下来,眼底是一贯的平静,甚至抽空理了理袖口:
“你可以继续住在那栋别墅里,每个月的生活费我也会按时给你打过来,你什么也不用担心。”
驴唇不对马嘴,却又如此不留情面地一语中的。
我的心脏彻底爆开,内里像是有无数双手在暴力撕扯,痛得我声嘶力竭:
“你要结婚了!”
“你是要让我当一个被人包养的情妇吗?”
我的声音太大,大到嗓子里是一片**辣的疼痛。
但这些远远比不上季柏屿看我的时候露出的不耐和愠怒让我难受。
“栩栩,话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当一只安分的金丝雀不好吗?”
“你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好运的。”季柏屿被认回去那天,人人都夸我好运,居然能傍上季氏集团的小少爷。
而在那之前,季柏屿是和我一样出身凄惨的孤儿。
最难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垃圾桶里捡吃的,一起睡过公园的长椅,一起被街头小混混抱头围殴。
但我们始终没有分开。
我们就像是两只可怜但顽强的小兽,依靠彼此给予的一点温暖熬过一个个寒冬。
我们没有被苦难打败,反而在绝望中愈发坚定彼此的重要性。
季柏屿很聪明,也肯用功。
高考那年,他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
可是靠收废品和打零工赚来的钱支撑我们读完高中就已经很艰难了。
于是我偷偷藏起了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脸轻松地告诉季柏屿:
“反正我也没有考上大学,不如我去打工,供你读书吧。”
也不知道是天赋不行,还是每天偷偷打零工占据了太多时间,我的成绩一向很差,尽管这回侥幸考上了大学,和季柏屿的成绩相比仍是惨不忍睹的。
与其两个人都上不了大学,不如让更优秀的那个人有机会达成梦想。
但季柏屿却不愿意。
他说:
“没有栩栩的大学,我一点也不想去。”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脑袋就像一只毛茸茸的球体,撒娇般蹭着我的脖颈。
我当然不能让他任性。
那么好的大学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他怎么能说不去就不去呢?
我把他推开,义正言辞地告诉他:
“阿屿,你必须要去读大学。只有读了大学,你才能赚到钱让我过上好日子啊。”
我已经忘了季柏屿当时的表情是什么样的,只记得他紧紧地抱住我,反复地叫我:
“栩栩,栩栩……”
大三的时候季家找到了他。
那天,他跪在他的爷爷面前,无比坚定:
“栩栩不走,我也不走。”
季爷爷最终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在经过我的时候说了两句话:
“小姑娘,你的运气很好。”
“不过任何好运都不可能维持一辈子。”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大理石铺就的光滑地面上,眼前却总是时不时浮现出当年和季柏屿一起走过的,满是泥水的羊肠小道。
我们一起采野菜,摘野果,分享同一个馒头,也一起相拥着躲过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
那些细密的雨珠串连成如今我眼前的水晶灯塔。
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幢金碧辉煌的建筑。
季柏屿大三那年就进入了季氏集团,但他一次也没有带我来过。
他说,那样的地方我适应不来。
真可笑,荆棘丛生的泥沼我爬得出来,光辉灿烂的摩天大楼我却适应不来。
我趴在人行道的花坛上干呕,只觉得要把心肝脾肺肾都呕出来。
吐到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吐之后,我撑着石板,勉强坐在地上,脑门上的青筋却一突一突的,像是要从我的脑袋里跳出来。
视线范围内,不合时宜地出现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我抬头看去,竟然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郁漫将我带到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她始终戴着墨镜,红唇轻抿,神情凛然不可侵犯。
对比之下,我的邋遢形象尤为惨烈。
即便如此,她还是顾及形象地问我想要喝点什么。
我自然是喝不下的。
郁漫也不强求,自顾自点了一杯:
“你倒是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
她若有似无地低下头,我却像只被踩中尾巴的猫,“蹭”地把满是伤疤和老茧的手藏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我每天都在为钱发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