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路上,我用美食娇养太子 连载中

逃荒路上,我用美食娇养太子

作者:鹤也 主角:孟晓晓厉则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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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路上,我用美食娇养太子》小说介绍

主角是孟晓晓厉则渊的小说叫《逃荒路上,我用美食娇养太子》,本小说的作者是鹤也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种田+穿越+逃荒+美食】孟晓晓一觉醒来,成了孟家声名狼藉的小女儿未婚有孕不说,孩子爹还不知道是谁!逃荒路上,她一手美食加工空间,随手一变,米面粮油应有尽有,天下珍馐不在话下。一手医术,登峰造极,活死人肉白骨,深得难民爱戴。就连路上随手捡来的小乞丐,都是当朝太子!就在她以为可以躺平过上好日子的时候,......

《逃荒路上,我用美食娇养太子》小说试读

第14章

孟晓晓镇定自如地说出了现编的理由。

“那可太好了!”

村民们皆是一脸劫后余生的庆幸模样,好像孟晓晓说有,那就肯定有一般。

厉则渊深深看了她一眼,眼底掠过一丝晦暗。

猴儿酒虽然说是真有,但是也是可遇不可求,外面还有猴叟出没,她真准备一个人去?

他走到孟晓晓身边,指指自己。

孟晓晓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她说什么也不会带上他的!

开玩笑,穿帮了怎么办?

“你留下来,这位大哥说了,猴叟凶悍异常,我们这里只有你身手好,我回来前就靠你了。”

厉则渊拧了个眉头,抬眼望望山崖上方几乎没什么落脚处的石壁,剑眉紧蹙。

同样不放心的还有柳氏。

“晓丫头,你真的要爬上去么,这可实在太陡了,万一踩偏了......你把位置告诉阿渊,让他去吧。”

厉则渊也看向她。

“娘,藏猴儿酒的树只有我记得,要我描述起来,我也说不出来啊,”孟晓晓又扯过布条将手掌绕了两圈,“别浪费时间了,我爬上去拿酒,阿渊在下面挡着,我估计以那群猴叟的速度,要不了几分钟就要上来了,到那时我就真上不去啦!”

“二姐,你去吧!”

孟晓翠挺着胸脯站出来:“大家伙都拿上武器,我们在洞口挡着,别让他们再往姐姐那里过去。”

孟晓晓见着这猛然间好似长大了不少的小妹,欣慰地捏了捏对方的肩头。

在杨柳村众人的目光注视下,孟晓晓腰间捆着锅,腿上绑了把匕首,开始了颇为艰难的攀登。

等她刚刚爬出大家的视线,底下的猴叟就已经逼了上来。

“吼——”

猴叟不会说话,但也能用声音呼唤同伴。

猴叟的吼叫就同那山林中的野兽无甚区别。

“我的娘诶这啥鬼玩意儿!”

张老三手里举着个铁锅,与那猴叟来了个四目相对。

瞬间,他身体四肢都僵住了,举起的铁锅好似有千斤重,竟无法做到向原计划的那样朝猴叟砸去。

这不全怪张老三窝囊,实在是猴叟长得诡异丑陋至极,猛地一见,可不就跟那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样么。

那猴叟见了不敢动的张老三,褶皱皮肤挤压下的两眼迸射出恶毒凶残的光,尖叫一记,冲张老三伸出了手。

——铛!

厉则渊挥起从黑脸汉子那得来的杀猪刀朝着猴叟的胳膊就是一砍。

“嗷吼!”

猴叟的半截手腕被削落在地,发出了惨痛的吼叫。

回过神的张老三瞧见那掉落在地的手上长了好似刀尖子一样的指甲,不由冷汗涟涟。

“叔!莫发呆啊!”

张家的半大小子得了厉则渊的鼓劲,也咬着牙拔出镰刀冲往洞里来的猴叟猛砍。

这群冲上来的猴叟少说有十来只,应该是被他们的火光给吸引来的。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他们就不再掩藏踪迹,全都吼着叫着冲山洞这边攻过来。

厉则渊让杨柳村年纪大或者体弱多病的妇女带着孩子们躲在山洞最里头,其他人则按照他的排布,组成了一个阵型。

最前头的是厉则渊、张老三、温冉这几个。

接下来是二子带了村长和几个半大小子。

再进去是孟晓兰、孟晓翠等姑娘媳妇。

最后才能到年纪大的和那群小娃娃。

这样的排布就能层层防守,消耗掉猴叟的战力,也能避免抓不住重点一团混战反而给了敌方可乘之机。

战略是好的,糟就糟在杨柳村的大家平日就是普通农民,打猎都没打过几次,更别说是这样真刀真枪的拼杀。

血肉飞溅的视觉冲击下,村民们难免就要手软腿抖。

村民们怂了,但猴叟不会啊。

一退一进之下,厉则渊这边的防守压力就愈发大了。

“啊啊啊——”

一只尤其壮硕的猴叟从洞口猛冲而入,它知道厉则渊难对付,便选了张老三的位置作为突然口。

张老三果然被吓到没了反应,猴叟便一个飞扑,将温冉压在了身下,张着口利牙就要咬下去。

厉则渊一脚将与自己缠斗的猴叟踹下了山,反手丢出杀猪刀直直命中温冉身上的那只。

温冉得救了,可厉则渊手上却没了武器。

有一猴叟忽地发出一阵啸叫,那群与村民们缠斗的猴叟就好似得了指令,全朝厉则渊扑了过去。

第15章收小弟了

已是生死存亡之际。

厉则渊不再掩藏身手,一双眸子里射出的,全是沾满血腥的杀气。

如果此时杨柳村的村民还有空闲与厉则渊来场对视。

只怕是再单纯的人也不会相信他只是个又聋又哑,还凡事依赖老婆的软蛋。

那样的一双眼睛呵,又是冰冷,又是凶煞,好似世间的所有情感都与它无关。

“咔嘣——”

一节竹竿破空而来,厉则渊灵敏闪过,竹竿掉落地上。

伴随着细小的汩汩声,有浓郁的酒香在山洞内蔓延开来。

那群前一刻还盯紧了厉则渊的猴叟,即时便全扭过头来,对着那发出酒香的竹竿扑过去。

厉则渊回头,瞧见了正站在洞口的孟晓晓。

孟晓晓在爬离山洞之后,先是找了个能落脚的地方,从空间加工厂里加工出了55度的纯正高粱烧,再将其倒入带来的锅中。

锅是那种用来炖煮用的汤锅,本身就带了严实的盖子。

杨柳村的人喜好吃汤菜,家里的媳妇时常要让孩子给在地里干活的劳动力送汤菜过去。

为了防止小孩端不稳,在路中泼洒,便将盖子上钻孔系草绳,拿的时候只要将草绳捆紧了,汤就不会倒出来。

孟晓晓带上石壁的就是这种汤锅子。

高粱酒装满了,孟晓晓把盖子严严实实堵好,再次将锅绑在自己腰间。

她估摸着时间,回去得太早实在引人怀疑。

而且孟晓晓对厉则渊的身手还是比较放心的。

或许前身是个没什么见识的村姑,所以才会生了孩子都没见着孩子他爹。

但她孟晓晓当年可是有手撕渣男的功绩在身上的。

对于自己的看人眼光,孟晓晓还是比较自信的。

她这么想着,索性空着也是空着,就找了根眼皮底下的竹子砍下其中一节,再又装了些酒进去,准备拿来诱敌。

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孟晓晓用一节竹竿的酒吸引走了猴叟的注意力,在看到厉则渊成功脱险以后,迅速拆开汤锅的盖子,把它放在地上猛力一推,推到了山洞的最左侧。

猴叟们被那浓郁的酒香给勾住了魂,嗷嗷叫着全扑了过去。

孟晓晓这一遭下来,累的呼哧带喘,还不忘朝洞中众人喊:“拿上手边的东西,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