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败家子》小说介绍
《逍遥败家子》是由作者不惊云所著的一本穿越重生小说,作者文笔极佳,题材新颖,推荐阅读。《逍遥败家子》精彩章节节选:穿越成败家子,不但败尽家财,就连妻子都被抵押了......江凌云雷霆一怒,制琉璃,建砖厂,炼精盐,利用现代人的知识纵横大夏,就连妻子,也沦陷了!...
《逍遥败家子》小说试读
第8章
屋外,望着木架上喷香流油,肥瘦适中的烤肉,大壮二壮几乎要将舌头都吞了。
但没有等到江凌云,他们再馋也只能忍着。
终于,江凌云来了,“岳叔,二位兄弟,你们快吃啊,不必等我。”
得了他的令,兄弟二人立刻撕下大块烤肉,大快朵颐,“呜呜......太好吃了......”
“是啊,能大口吃肉,死了也值!”
二人激动的泪流满面,纵然爹是猎户,可打来的猎物都卖了换粮,他们从来都没有如今日这般放肆的吃过肉。
看着两个儿子不成器的模样,岳叔瞪了他们一眼,后对江凌云道,“村长的马车不能用了,明早我去隔壁村租两辆马车,前往县城。”
“嗯。”江凌云又从典当妻子母亲遗物的银子中拿出一块,“有劳岳叔了,快吃吧。”
武岳收起银子,心情沉重的点了点头,世道艰难,填饱肚子都尚且需要倾尽毕生之力,吃口肉更是奢求。
美味的烤肉入口,他的眼睛竟也不由湿润了......
约莫半个时辰后,众人酒足饭饱,大壮二壮对烤肉赞不绝口,接连对江凌云表起了忠心。
“凌云哥,就凭今日的这顿肉,日后,你有事,只管招呼我兄弟二人!”
“对,这环山村内,谁敢与你作对,就是与我兄弟二人过不去!你说往东,我兄弟二人绝不往西!”
二人拍着胸脯,一脸认真。
江凌云笑着拍了拍二人的肩膀,“好好干,等明日卖了肉,还上赵良朋的银子后,我保证你们天天有肉吃。”
什么?
天天有肉吃?
这恐怕是官老爷才有的待遇吧?凌云哥真的能做到?
他二人狐疑的看向了武岳。
却见,一向沉稳的爹竟然对他们点了头。
有江凌云的狩猎秘方在,想天天吃肉绝非难事,这山上除了野猪、狐狸等大型猛兽外,还有数不清的野鸡,兔子。
今日,江凌云是着急还赵良朋的钱,适才铤而走险,狩猎大型野兽,待负债清空后,他们用草料做饵料,狩猎些兔子野鸡就能保证有肉吃,多余的还能换钱,补贴家用。
时间久了,说不准还能存些钱,给这两个儿子娶媳妇......
武岳深深的看了江凌云一眼,“凌云,你放心,你的捕猎秘方,我谁都不会告诉。”
对于武岳的人品,江凌云绝对信得过,不过即便他说出去了,也没关系,江凌云可没有想过要一直靠狩猎为生。
毕竟,山上猎物再多,也总有猎尽的那一天,且,入冬后,这马桑果也会凋零,这不过是他赚快钱的一个过度罢了。
天色渐晚,江凌云将剩下的烤肉都给武岳带上,才让他们离开。
武岳家中还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六七岁的儿子,总不好让他们挨饿。
环山村也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过起了夜生活。
这个时代,娱乐活动甚少,天黑后,能做的事情也就只剩了睡觉。
当然,成过家的人还可以造娃!
听闻武岳等人离去,万贞儿自房内走出,她一头乌黑秀丽、如绸般的长发披散在腰间,更添了几分妩媚娇羞。
“夫君,天色不早了,你已忙碌了一日,奴家伺候你沐浴吧。”
江凌云抬手,嗅了嗅身上的汗味,明日要进城,是该好好的洗个澡,“嗯。”
房间内放着一个一米多高的木桶,万贞儿已放好了温水,“夫君,奴家为你宽衣。”
一双葱白如玉的手缓缓解开了江凌云的衣带,为他退去衣衫。
近距离观察,万贞儿更是美得不可方物,身上还透着处子独有的芬芳。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堂堂正正的夫妻关系,这让江凌云喉咙一深,不由想入非非,“贞儿,不如,我们鸳鸯浴?”
“啊......”万贞儿尚未反应过来,便被江凌云拽入了浴桶中。
随后,她满眼惊慌,不知所措。
昔日,夫君每每想与她亲近、但多番尝试都不得成功后,就会恼羞成怒,对她非打即骂,百般**......
夫君,又要变成恶魔了吗?
她畏惧到颤抖。
但,当江凌云褪去她的衣衫后,欲念骤然全消。
并非是嫌弃,而是心疼。
好端端的一个花季少女,有着如花般的容颜,可却被虐待成了这个样子......全身上下连一块完好的地方都没有。
若是他此刻再为了一己Yin欲,去占有她,那才是真正的禽兽不如!
“贞儿,这段日子,让你受苦了,一会儿洗完了澡,我帮你涂药,明日卖了猎物,我再买些上好的药膏回来,绝不让你身上留下一点疤痕。”
江凌云的动作很轻,仿佛在摩挲一件工艺品。
可万贞儿却始终战战兢兢,精神紧绷。
直到,江凌云帮她擦拭干净身体,将她牵引到床边,为她温柔的涂抹药膏,万贞儿才狐疑道,“夫君,你,你真的不打我?”
江凌云一愣,想起原主的种种恶行,眉宇蹙起,“贞儿,我以后,今生今世,都不会再打你了。”
“乖,睡吧,明日还要早起。”
他揽过万贞儿的娇躯,敛上了双眸。
或许是填饱了肚子的缘故,这一夜,万贞儿竟警惕全消,睡的十分香甜。
......
第二日清早。
吃过早饭后,江凌云带着武岳父子三人,赶着两辆马车,前往县城。
供人贸易的西市衣食日用、应有尽有,让大壮二壮眼花缭乱。
可在江凌云眼中,这却连华夏的乡镇都不如。
大夏朝国力衰弱,经济落后,也难怪普通百姓连填饱肚子都是奢求。
江凌云的心情莫名沉重。
刚刚开张,两张狐皮便卖了出去,因狐皮完整度极高,虽毛色差了些,却也一匹卖到了四十两银子的高价。
大壮二壮激动的直呼。
“八十两银子了,凌云哥欠的钱很快就能还上了!”
“是啊,再也不用担心赵良朋作福作威了。”就连武岳都鲜少的露出了笑容。
却不知,从他们踏入西市的那一刻,就被人盯上了。
那男人身形干瘦,长着一张鼠脸鹰目,右颊之上还有一个刀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此刻,见江凌云赚了钱,他眸子危险的眯起,对手下的打手施了个眼色。
顷刻间,十名精壮的打手便向着江凌云的摊位围去。
他们身高马大,人数众多,如一座小山般,完全隔绝了江凌云的摊位,遮住了阳光。
江凌云眉宇紧蹙,来者不善!
就连一向神经大条的二壮,都察觉到了敌意,警惕的看向那些打手,“你们,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