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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到江景安,是在公司的总裁办公室。
江景安蜷缩在墙角,无助地抱着自己的双腿,眼眶通红,好像是一个找不到家长的孩子。
看见我牵着藏獒站在门口,江景安眼中闪出了亮光。
他笑着向我跑来,跪在地上抱着藏獒,眼神却阴冷地停留在我的脸上。
“你怎么找到luck的?”
我看着江景安冰冷的眼神,有意瑟缩了一下,松开牵着绳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见我这副唯唯诺诺的心虚样子,江景安心情似乎好了一些,自顾自地说着藏獒的来历。
“luck是父亲送给我的礼物,我很爱它,我不知道,如果luck走丢了,我该怎么活下去…”
江景安背对着我,抱着藏獒喃喃自语。
“你到底怎么找到luck的!”
江景安突然站起身,单手掐住我的脖子,好似我答错一句话,他就会拧断我的颈椎。
我装作腿软,瘫坐在地上,诚惶诚恐地说道:
“大少爷,我小时候,家中养了许多动物,最多的就是狗,所以对狗的习性了解得多一点。”
江景安见我这副模样,来了兴趣,冷哼一声让我接着说。
“luck认主,只是太久没见到大少爷了,公司的气味淡了才跑了出去,您在江城酒店待的时间最长,气味也最浓,所以luck一定在那里等大少爷。”
听我这么说,江景安的心情好了一些,摸了摸藏獒的头,对它说着乖孩子。
可他哪里知道,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人。
他的luck可是早就认了他的弟弟江景华。
不过是因为江景华嫌luck长得太大了麻烦,才被他父亲随手扔给他做礼物。
江景安却很开心,每天出门都要带着luck,连它咬死了自己养了很久的金毛也不做追究,反而是以为luck喜欢,隔几天就杀一只狗给luck当做零食。
可它,分明只是不喜欢自己的地盘有其他味道。
它把江景安养的其他狗当做敌人,也把江景安当做敌人。
它很聪明,只是在等待时机,等待一个可以把江景安一击毙命的时机。
就像,它咬死的第一只狗一样。
不过这些,我并没有告诉江景安,而是和他说,luck很喜欢他。
江景安见我了解狗的习性,走到我面前,捏住我的下巴强迫我抬起头。
“你叫什么?”
我故作惶恐地回答:
“大少爷,我叫云起,顾云起。”
江景安喃喃地念了几遍我的名字。
“记住了,以后,你就跟着我。”
我惊喜地谢过江景安的恩情,却在他转身的瞬间收起笑容。
不到两个月,我从一个替江景安处理尸体,提醒日程的跟班,做到了江景安的贴身助理。
可江景安不会想到,我这样一个唯唯诺诺,说话都不敢大声的女孩儿,会成为“杀死”他的利剑。
我姓顾,却不叫云起。
我也没有家人,我只有师父。